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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1/3)

辜堑迷勖堑?*友谊呢。主要是我这人马大哈,老丢手机,想和大家联系也把号给丢了啊。王宝庆狠狠地拍了拍我的肩膀,笑着说。这么多年了,你这家伙还是没变啊。这时,又有好几个同学来了,我们又一起上去和他们打招呼。

杨永华终于来了,他从一辆桑塔纳3000上面下来,接着开了另一扇车门,一个女人走了出来,她回身抱下来一个三四岁的小男孩。这个女人就是赵艳春。她的身材已经没有当初好看了,正在向水桶方向发展,但是我一看到她的眼睛,那双温润的眼睛,我地心还是一动。她有了小孩这是我早知道的。大学三年级那会吧,育红打电话告诉我。他们要结婚了,赵艳春的肚子已经凸起来,应该是奉子成婚。我当时还在老想她,白天打游戏,晚上想着她入睡。听到这个消息,我用一整天没有打游戏来祭奠我悲痛的心情,同时伏案写了一首诗《风》:你像东瀛的忍者,挟着兵刃,倏忽而至,倏忽而没。你的身体冷得像冰块。不像邮差,请原谅我的鲁莽。还是要拜托你,捎一封信,给远方的女子,她已嫁人,听说都有了小孩,请把我地思念告诉她,请把我的泪水告诉她,请把我的恨意告诉她。但是,千万不能提及我的穷酸样,要是问起,你就说,过得不赖,过得不赖。

我握着杨永华的手,虚伪的笑着,兄弟,好多年没见,过得还好吧,哟,都有小孩了。他也笑着说,是啊。拍拍小孩地头,说叫叔叔。然后说,我们小地方的人,也该有小孩了,哪像人家你,结婚了没?我显出一副很轻佻的样子,其实是给赵艳春看。说,还没呢,急什么,我还没玩够呢。然后我抱住谭芳的肩头说,这是我女朋友,谭芳。这是我高中最好的两个朋友,杨永华,赵艳春。谭芳大方的笑了下,她的眼睛不停的在赵艳春身上瞄。

我和谭芳随便坐了个桌子,桌上有几位女同学,还有育红,光华,秦明。聊了会,我才知道光华在一所专科学校毕业后,也一直在太原,搞了个装潢公司,现在越干越大。我瞅见杨和赵在隔壁的桌子上。

班长王宝庆站起来讲话,多年不见,他的官僚气息更加浓烈,好像大蒜一样,听人说他考了村官,现在已经混到乡里地副书记了,他滔滔不绝地说着一些虚伪地官话,说了好久,我的脑子里一片空白,还在想着那时和赵艳春在一起地美好情景。直到最后,王宝庆停了停,拿起酒杯,我才恍过神来,只听他说,希望我们班同学以后能互相关照,祝我们93班能够友谊长存。大家这才拿起酒杯喝起来,男人们都一饮而尽,女人们都象征性的抿一口。

谭芳的好歌喉最终没有派上用场,吃完饭,王宝庆倒是提议大家去ktv,杨和赵却说有事要先走一步了,他们一走,我们去还有什么意思,而且我发现见了赵艳春一面,反而没有多年来相思的感觉了,说真的,和谭芳陈莎莎比起来,她只是个风韵犹存的,吸引力当然还是有的,但已经很轻很轻,像一片落叶一样。

我才发现,一个人最终会放弃掉自己最喜爱的东西,不管是人,还是梦想,若没有一些内在的纽带连接,他们最终会像断了线的风筝,越飞越远,即使有一天误打误撞,又再次飞回到你的面前,你最多会感慨万千,却没了当初那非此不往的激情。

回到太原,第二天我就接到了育红的电话,他神秘兮兮的问,你跟前没什么人吧,我说,没,怎么?他又问,你女朋友不在吧。我说,不在,有什么事吗?他这才说,是关于你女朋友的,我本来不想说,但想想还是要给你提个醒,昨天我听光华说你女朋友看起来很面熟,他好像是在正宫娱乐城里找小姐的时候见过她,光华那人嘴巴大,又不是什么太确信的事,说得咱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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