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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能让咱过上好日子,为了以后除了现在那工作还能有点别的出路!你怎么没事儿就跟我吵架?你说,你是不是不想和我过了?!”
墨先生又来接着说:“写小说不是你的兴趣吗?如果你自己不写自己喜欢的故事,你凭什么让我去喜欢,让读者喜欢?你天天想着借着小说过好日子的话,那这些好日子就真的只能在小说里实现。你得说就算没有人看,就算别人讨厌看你的文章,你都会一直写下去。因为你自己爱看,自己爱编,就算以后没人拍成电影,你都会自己去拍,因为你想看这个故事拍成电影的效果。就算没人捧场,你都会自己很认真的看上很多遍,并且用ipad下下来,天天没事就看,那你这个故事才是好的。才是成功的。因为至少你自己是热爱的。任何你不热爱的事物,你再继续下去都没意义。”
我被他训的目瞪口呆,问他:“你怎么这么深有感触?你写过?”
他抿唇一笑,脸颊微微泛红:“没有,不过我有类似的经验。”
我说:“哪种?”
他看着我,眼神虔诚地跟个小学生一样:“我第一眼见你,就觉得你这姑娘不靠谱,脾气大,冲动,做事没谱。而且你动不动打我骂我羞辱我,写篇小说都能把我写的又肥又憨,最后还不给我正名。你看看,我现在都这么瘦了,你能不能给我写个英俊高大点的结局?还有,我妈已经对你够宽容大度体贴了,你怎么就一句话就过去了?但是就算这样,我还是会和你一直过下去。无论发生什么,我都能跟你过下去。”
我先被他前面的话说的心里堵得慌,听到后面有些触动,问他:“为什么老要和我过下去?明明我在你心里就跟我写的小说一样,就是一个精神病。”
他摸摸我的发丝,搂我入怀:“因为你是我热爱的。我一辈子都会好好热爱的。”
我被他抱在怀里,感受着他的怀抱给我的温暖一点点渗透进心坎子里。
我记起和他第一次见面,那天是2月22日,第一天去公司报到我就被雨淋的湿透透的。心情低到极点。
一进门,前面一个圆头圆脑的人迎面走来,小伙子浓眉大眼,穿着一件很骚包暗红色长款的呢绒风衣,走路跟带着风一样。
我见到他冲他咧嘴一笑:“halo,帅哥,能给我带个路不?”
他对我温柔一笑,脸颊突然泛红。
从此以后,他带着我,一路成长。
猫力说的对,一个对的人,是为女人打开一个世界,从此一起走到生命尽头的。
感谢一路有你陪伴。
ps,下一篇,我真的不会写丧尸。
但我会写一个好故事。
end。
作者有话要说:
、后序
这篇文章既然写了前言,我就得写后序。
用墨先生的话说,做任何事情,都得有始有终。所以本章节,我得说点儿和此文相关的,也得说点题外的。还是和前文一样,絮絮叨叨,如果不想看,可以直接点关闭,也能直接跳过下一章节。因为后面还有小剧场和番外,那些会有点儿故事情节。
这篇文章写的作用是很特别的。它是一个让我不断唤醒自己码字欲望的文章。
如果看过我过去写文的人。。。。。。。我都不知道当年的人是否在了,这些人是跟我的初恋一样,在我最不懂事的时候跟我相依相守。套用一句老话,我当时年纪小,觉得写文是一件特别简单的事儿,拈手即来,想写就写,行文构架,大纲什么的完全没有,天马行空,想到哪儿就写到哪儿。
所以一篇文章的开头总会让我热血沸腾,到了后面我就很容易弃坑。
再加上那时候的想法就是,写文是一种消遣,我还有我的宏图伟业要去勾画,所以我那时候并没有把写文章当成一回事情。
再次,桃子深深忏悔,我对不住过去那些曾经和我相依相守的小伙伴。
等到后来磕磕碰碰,在现实生活中碰壁,起伏,我发觉自己有满肚子牢骚委屈感想想要抒发,但却无处宣泄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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