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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朱,你丫有
就放!”
“大朱,你的
究竟怎么了?脸上的伤哪里来的?”
在众人的询问下,终于
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大朱的女朋友被一个小混混追求,小混混警告过他好几次,他都没理会。今天小混混终于动用暴力,四个人把他堵在学校附近的胡同里打了一顿。
大家听完,也没什么好办法,只能劝他以后小心一
,大朱抱着
不吭声。没想到
格最温和的宋翊却是猛地将手中的篮球砸到了地上,篮球弹得老
,远远地飞
去。
“欺人太甚!我们走!这个场
今天非找回来不可!”
大朱抱着
,木然地说:“他们手里有刀。”
宋翊一挑眉
,不屑地冷哼:“大不了刀
血!”
大家呆呆地看着他,宋翊冷着脸,一个个看过去:“有什么好怕的,我们人多还是他们人多?平常喝酒的时候,说的什么为哥们儿两肋
刀都不算数了?还有你,大朱,连自己的女人都护不了,你还混个什么?有抱着脑袋哭的力气,还不敢豁
去
一架?”
都是
血少年,被宋翊的话一激,大家都急了,七嘴八
地嚷:“谁怕了?”
大朱
起来:“我们走!”
大朱带
领路,一群人如冲向前线的战士,慷慨激昂地向学校外拥去。
白桦林里的我,弯
捡起了
到我脚边的篮球,却失落了一颗少女的心。也许每个女孩
都向往着一个英雄,都渴望着有一双保护自己的臂弯,都希冀着有一个男
能冲冠一怒、
剑为红颜。宋翊那一刻的样
,让我
受到了大丈夫的情怀,他在我
中,不再只是一个品学兼优的男孩
,而是一个有担当、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大丈夫。
我捧着篮球,伫立在白桦林中,天地之间如此安静,如停止了转动,只有我的心,
得那么急,我已经隐隐明白,从今日起,我的世界不会再和以前一样,有隐秘的欣喜和酸楚。
他们返回时,不少人挂了彩,可个个都神情兴奋,搭着彼此的肩膀,
唱着嘹亮的军歌,歌声响彻
场。他们就如一群得胜归来的战士,宋翊被他们簇拥在最中间,他的一个
睛乌青,半边脸红
,嘴
边有血痕,形象实在不算好,但是却成了我记忆中他最英俊的一瞬间。
他们一边四
寻着球,一边
声笑嚷,讨论着刚才谁比较英雄,谁比较狗熊,谁平时最耍酷,刚才却最孬
,最后一致同意宋翊是“不会叫的狗才最会咬人”。
我走到宋翊
边,对弯着
在草丛里找球的他说:“这是你们的篮球吗?”
他抬起
:“是呀!多谢,多谢!”
他抬
的瞬间,太
恰从乌云中彻底挣脱,光线蓦地明亮,他的笑容却比
光更灿烂。
我把球默默地递给他,他拿着球问:“你在这里读书?”
我
:“九月份开学就
二了,”
“小学妹,多谢你!”他微笑着转
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