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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没有说话。我仔细察看了一下厨房的各个柜子,虽然家里仅有的这些素材不能让我把我的厨艺进行淋漓尽致得发挥,但是,搞定何添亦的胃,我还是有一定信心的。
我知道他是台湾人,我也知道他昨夜喝了那么多酒,在这种情况下,搞个清淡的一品粥再加上几个家常小菜,应该是再合适不过的了。再看下冰箱,有米,有油,有葱、姜、蒜,竟然还有核桃和枸杞,好,绰绰有余了。
我打开油烟机,起开锅,得意的开始秀我的厨艺了。何添亦貌似是睡着了,许久不见动静。等到我把一切收拾妥当,并端菜上桌后,我走近他。
果然,他闭着眼睛,睡得酣畅。我不好意思叫醒他,只是静静得观察着他。
还别说,仔细看的话,凭良心讲,他十几年前能走红大江南北,实在不是没有理由的。在当初那个还没有普遍整容的时代,他能长成这样子,实在是帅哥中的帅哥。先看他的脸部,宽额头,长方脸,一字眉,双眼皮,高挺的鼻梁,厚厚的嘴唇;再看他的身材,修长的胳膊修长的腿,年近四十身上还没有一丝赘肉,更别提男人的专利“小肚子”了。只是,所有的这些优点,都被他那满
脸不修边幅的络腮胡子给遮掩住了。而且,更要命的是,即便他现在睡着,也是双眉紧锁,让人看了一眼便不忍再看第二眼。
“你在做什么?”他突然睁开眼睛。
我自是吓了一跳,慌忙中说道:“我。。。我是来叫你吃饭的,我都做好了。”
他满脸怀疑的跟着我走向餐厅。
我能感觉到,当他看到那满桌子的粥和小菜时,他脸上的神情是正面的,肯定的。
“你尝尝看。”我把勺子递给他。
他拿起勺子喝了几口粥,边回味着边看向我。然后,他又拿起筷子吃了几样小菜。
“你刚才出去买菜了吗?”他问。
我摇摇头,“我就是用厨房里剩下的菜,随意做了些,不登大雅之堂,您就当家常菜吃吧。”
“确实很‘家常'。”他回到,然后端起碗便开始大口吃起来。
我能听出他话里的意思。虽然来给他做饭的那位阿姨可能能做出很棒的香港菜,可是对一个久居他乡的游子来说,还有什么能比一碗含有家乡味道的粥来得更让人回味呢?
我本以为一切已水到渠成,下面只要我恳求他让我留下来,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吧。
可是,当他满足得吃完这桌饭菜时,他先默默愣了一会儿,然后,开口对我说道:“感谢你的这顿饭,我会永远记住的。看你身体也好得差不多了,明天我让于医生来帮你复查一下,没什么问题的话,你便可以离开了。”说完,他便头也不回得离开餐厅,向对面的楼梯走上去。
我顿时傻了眼,天呢,我这是聪明反被聪明误了吗?我是怎样来到这里的,我不是应该继续病殃殃得以博得他的同情才对吗?我似乎把事情想象得有点简单了,下面,可该怎样才好?
、第三章晓之以情,动之以理
我再次回到房间,辗转反侧睡不着觉,好不容易事情有了起色,现在似乎却又回到了原点,我不甘心就这样被他打回去。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向来是我的座右铭。所以,我终于还是必须得使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杀手锏了。
第二天早上九点,我便爬了起来,没有了昨天的扭捏,一路直奔厨房。我记得昨天看到厨房里有蜂蜜来着,一套丰富、营养的早餐应该是让人保持一天好心情的重要武器。
我点上火,放上平底锅,拿出切片面包和蜂蜜,作了一道“顾念依特制”、风味独特的蜂蜜面包片,然后倒上牛奶,一起放到托盘上向他那边的楼梯上去。
其实,对于他这套宅子的布局,我昨天也是感觉有些奇怪的。明明总共三层楼,一层的客厅、餐厅和厨房都是打通的。而二楼的起居室却是不相通的,就是说要从我的卧室走到他的卧室,必须要先从西楼梯下来,然后再从东楼梯上去。三楼,我昨天也爬上去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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