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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起阿卑,脑袋嗡懵的一声响,“那花清液真有那么厉害?谁都能被毒倒吗?”
“也不尽然,总有些特殊体质的家伙存在,譬如传说中百毒不侵的神兽白泽……。”
小叔叔打断他,“我知金先生的能力,还是麻烦您帮忙拿些有用的药来。”
金先生叹气离开,“我觉得自己还是早早回到鼎中去的好,免得被你们整天呼来喝去。”
我意外的抓起小叔叔胳膊,“他,他竟然知道我们的身份!”
小叔叔心在不焉的说:“知道又怎样?”
“那它究竟是谁?”
“如果你对百妖做足了功课,应该不难猜出它的身份。”
我认真思索了会,似狮非狮,似龙非龙……独角还有那灵敏的鼻子,它是……
“谛听!它是‘九气’‘四福德’的谛听对不对?”
说来有趣,我对百妖之中最感兴趣的除了为首的白泽,其次就是这个能以声音断人善恶的谛听了。
据说它原形是古新罗王子带入中原的一只白犬,后随主人坐化而成金身,由此被奉入神庙享受香火。终集灵气、神气、福气、财气、锐气、运气、朝气、力气和骨气于一身,又兼四德福‘辟邪、消灾、降福、护身’,故被尊为通晓佛法义理的吉祥之兽。
虽然在百妖之中仅排三十位,名气和声望却比上面还要高出许多。
激动了会儿,我又想关心起阿卑来,“那小叔叔……阿卑它应该不会有事吧?”
“只要它一直呆在与世隔绝的鼎中,便不会有事。”
“那万一出来了呢?”
“那便只有等死了。”
我目瞪口呆良久,决定让它以后永远也不要出来了,虽然说鼎中生活被妖怪描述的枯燥之极,但人类还是有句话叫好死不如赖活着。
又等了半个小时,金老先生转回来了,手中拿着一个小肚瓦钵,对我道:“你将这个吃下,只能一口吞食,切忌用牙齿咀嚼。”
我好奇看了一眼,竟然看到里面一枚枣核大的小人,光着身子不着片缕,上半身是与人类无差的,下半身却是没有腿,绞在一起有点类似于蛇尾。
“不要……。”我声音颤抖的拒绝,下巴却被一人捏住,眼睁睁看着那小东西倒入口中,吓的我舌头也不敢乱动,呼吸也止住了。
小叔叔用手指触着我的咽喉,“乖乖听话,把它咽下去。”
那手指仿佛带了魔法一样挑逗着我神经,不受控制的下意识吞了下,那东西便咕噜一声一并滑入肚中。
我傻眼片刻,欲哭无泪,“小叔叔,你怎么能逼我吃那种奇怪东西……。”
一个幼小的声音也紧跟道:“小叔叔,你怎么能逼我吃那种奇怪东西……。”
环视一周,小叔叔跟金先生都未曾开口,那声音竟像是从我肚中发出来的,我毛骨悚然,“谁?是谁说话?”
“谁,是谁说话?”
居然当真是!我快要崩溃了。
金先生和蔼可亲道:“别太过担心,这是应声虫,只会简单模仿人类说话,暂时寄居在你腹中而已。”
暂时寄居?我怒,它当我肚子是出租屋不成?
“它是用来帮助你调理身体,可以吸收你体内量火和虚气,十日后服下雷丸粉,即可将其排出。”
“那我这是十天岂不是不能开口说话?”
那声音又紧跟着重复一遍,听的我额头直迸火星。
小叔叔大概也觉得我吵,道:“如果你不怕聒噪,自然可以,没有人会堵你的嘴。”
老先生又帮我拿些零零碎碎的树皮草根,全是我叫不出名字也从未见识过的,用黄纸包了五大包之多。最后拿绳子系在一起挂我胳膊上,临走时还语重心长的叮嘱,“将这些药吃完之前必须禁欲,倘若晚上睡不着觉,多做些运动就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切忌不可操之过急。”
我整个人焉的像霜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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