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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3/3)

想起了我老妈,我圈红了。麦兜麦太说,“我们已经很满足,再多已是贪婪。”

2004。9。24

/*58*/关于书的话

传说苍颉造字的当晚,有鬼哭泣——文字里藏有被漏的天机。文字写成的书在古时候金贵异常,刻在甲兽骨上的《诗经》、《周易》只存在王豪宅。写在羊上的一本《圣经》要用去三十只小羊。那时候,有一本书不异于现在有一辆奔驰600或是三桅游艇。那时候,只吃面包饮清的僧侣在一豆油灯下读那金贵异常的书籍,心中虔诚异常。

如今,书不那么金贵了,省下一顿啤酒,就能捧回来大大小小的一摞。但是我的虔诚依

旧。数年前,用一块驳的随形寿山石刻过一方文小印:耽书是宿缘。沾了朱砂,钤在书的扉页上,红白分明,目惊心。古人讲的不错:寒读之当之以裘,饥读之当之以悦读之当之以金石琴瑟,孤寂读之当之以良师挚友。

读读读,书中自有千钟粟。鲁迅提过的内山书店老板内山完造,对于在他的书店里偷书的人从来不,他曾讲过:“书的人,他一有了钱,一定买书的。现在被偷,就等于放了账。而且,少雇些人看偷书的,反而省钱。”内山是解人,但是更通达的人会想到:读书,脸又厚到肯偷书,手又好到能偷到书的人,假以时日,不愁大富大贵。

读读读,书中自有颜如玉。边的能人比起史书中的英雄,不提鞋。周围的名比起《香艳丛书》中的人,面目可憎。几十年前,叶大麻德辉讲:老婆不借书不借。其实,他印过《素女经》,因为有伤风化过大牢,老婆不借是假,书不借倒是真。拿起一本翻了多年的字典,抚摸油腻的书页,想起那一夜,灭了灯,衣服如灰烬般落尽,她的肤在我手掌下落。想起北朝尚武少年写的那首关于刀的小诗:“一日三挲,剧于十五女。”买来一本新印的诗集,把书页,呼间是油墨和纸张的清香,想起那个和自己风雪月过的姑娘,把她的长发,长发是否像昨天一样柔?那发香是否还缠绕在心

读读读,书中自由黄金屋。以书橱为四的屋,再小,也是我的黄金屋了。读过三联的曹聚仁的书话,文章记不得了,但是记得它的装帧。素白的封面上除了书名,只有一帧小画。画上一书一剑,一灯一碗,画旁行草小诗:捡书烧烛短,看剑引杯长。想到一境界,一个地方——天堂。

1995。5。1

/*59*/金大侠和古大侠

如果人是一酒杯,生命便是盛在这酒杯中的酒。这世界上有两懂得会生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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