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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1/3)

其实,我好像就在这个车站,第一次遇见了徐欢欢。

让我想一想,那天是9月10号,教师节。

前进中学的家长委员会在我书店订了好几十套书,打算送给老师。等我把书搬去学校,再回到红太阳路的时候,已经接近晚上五点钟。

书店不远的车站,那拉二胡的残疾乞丐,正凄凄惨惨地拉《好人一生平安》。

乞丐每天都在那儿讨饭,附近人人都认得,本没打算理他。可那天,有件事猛地吸引了我的眼球。我看到,乞丐身边,蹲着个穿蓝色过时旧衬衫的女人,她模样还算周正,穿得也挺整洁的,从人造革的包里掏出两只装满菜的搪瓷缸子,亲热地摆在乞丐面前。

乞丐便停下演奏,高兴地吃起热乎饭来。

“……”我心里想。

问陈小安,小安满不在乎地说:“你才发现啊,她每天都来,一天送两顿。是他女朋友吧,挺恩爱的。”

“……”我保持着这个想法,继续偷偷地观察他们。

吃完饭,乞丐笑盈盈送走他女人,继续凄惨地拉《好人一生平安》。半小时后,110巡逻车开过,新来的居委会大妈请110把乞丐接上车了。

于是我花了30块钱,把他的二胡搞过来玩玩。

我当然没料到,在那个平常的公交车站,遇见了徐欢欢。

她混在无数下车的乘客之中,漫不经心地给我丢了个硬币。我抬头,蓦然看清她脸的时候,一种亲切的似曾相识之感,如同草籽挤破了岩石,猛然从罅隙中冒出芽来。

很显然,我从没见过她。但那种感觉却非常清晰、而且古怪。

好像冥冥之中,我们曾有过灵魂上的联系。

八年之前,我曾遭遇过相似的情境。

那时我在德国学习古典哲学,在超市偶遇了一个金发碧眼的漂亮姑娘。见到那姑娘的第一眼,心里就觉得,我俩似曾相识。

事实印证了我的直觉。

跟她第一次约会,我们便默契得惊人,仿佛真的前辈子就已经相互认得了。我甚至能知道她最喜欢的零食是巧克力冰激凌。

不用说啦,跟她的恋情非常美好,我们常四处溜达,大胆做爱,像拍爱情电影。

后来她嫁了人,新郎不是我。

跟她分手后,没再遇上一个感觉有缘分的女孩儿。试着谈过几次恋爱,每次都迅速告吹,为了保持高尚的情操,八年来我过着纯洁的生活。

宋敬学那混蛋宅男,直到二十七岁还是处男。

谁知他突然勾搭到一个女人,结婚了。从此咸鱼翻身,开始爬到我头上,逮着机会就要敲打我:“连关泽那工作狂都过起滋润小日子了,你咋回事啊?”

靠!天理何在!

那天徐欢欢急匆匆离开车站的时候,我望着她的背影,若有所思。

说来真的挺凑巧,遇到徐欢欢的第二天,竟再次跟她有了交集。她是春宜商场女装部“bliss&talent”的营业员。

我开始有点想头了。

当然,这很正常不是吗?

徐欢欢长的不算太美,然而有个挺直的鼻梁,和一张唇角微微上扬的嘴。这使她看上去很善良、很温和,却又显然蕴藏着某种倔强坚韧的能量。除此之外,她细腰长腿,属于东方人喜欢的那种含蓄的性感。当然,也是我喜欢的类型。

现在想起来,真被她圈进彀中,大概是滨江广场那令人惊异的一晚。

那晚整个星巴克的二楼,都被她搅得乱糟糟的。时不时有顾客皱着眉头离开,更多的打扮光鲜的时尚男女,坐在角落面露讥嘲地观察她。

她毫不在意。

她的脸、头发和衣襟上挂满了咖啡渍,面容微微扭曲,跟情敌尽情扑打。她显得有些狂躁,看上去像只豁出去的兔子。

我上去帮忙劝架。一不小心,被她那个所谓的“未婚夫”捅了一拳。我看到徐欢欢瞪着眼侧立在旁边,神情好像全世界都是她的敌人。

嗨,我当然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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