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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2/3)

“喂。”我听见旁边有人叫我。

“方大同。”她直视着我说。

“你怎么才来啊,每次都让我等你。”

说完,他起走了。我目送着沈括远去的背影,心里还想着这首歌。

“因为刚才你明显是对那个人撒谎,”她指了指远的沈括,“你本不是在咳嗽。”

我呆呆看着她。

“其实忘记一个人很容易,没有想的那么困难,三个月,三个月的时间你就可以彻底忘掉一个人。这是科学,再浪漫的情也不过是大脑某个位暂时的化学反应,也要遵循必然的遗忘曲线。所以想开,失恋没什么大不了。”

这个时候,我的脑袋里突然闪一个怪念,我想问她是否认识李嘉这个人,我知这个问题很疯狂,答案很确,但是我还是有这个冲动。

“方大同是谁?”我接着问。

“我怎么知唱歌的娘们儿是谁,”沈括收起优惠劵,“你吃什么?”

“你连方大同都不知,你真out了。”她像凝视外星人一样惊讶看着我。

说完,她也不等我答话,就自顾自仰跟着《红豆》的调哼了起来。

她仰又仔细听了听,换了一副认真的表情对我说:

失望之余,我到这个女孩很熟,好像在哪儿见过。

我又是一愣。“没有啊。”我本能说。

“不明白?”

是狐疑看着我,不过他没再追问,继续俯看优惠劵。

“really?”她怀疑看着我。

“为什么这么说?”我问。

“不明白。”我说。

阅读迷情十四天[page]

我面前的这个女孩回清脆答应一声,立刻从座位上站起来,冲我微微一笑算是告别,迅即走开。

说完,她得意笑了。

“唱这歌的是方大同,你不是问唱歌是谁吗?”她反而觉得我很不可思议。

我笑了笑,不知怎么回答她。面前的这个女孩真的很像李嘉,是那若悬河,你却不知如何接她招的人。

“这歌是谁唱的?”我问他。

、复归平淡(4)

正在我张了张嘴要说话时,一个女声从外面叫来:“陈雪!”

“没有,没有,”她连忙摆手,“我只是碰巧坐在这里,碰巧无聊,碰巧看到你,碰巧看到你呜呜呜。”她笑着把双手举到下,了个拭泪的动作,“你失恋了,是不是?”

“你一直在观察我?”我傻傻问。

走到门时,我还听她说:

“直截了当说吧,你刚才是不是想哭?”

“因为你是听到‘还没跟你牵着手,走过荒芜的沙丘,可能从此以后学会天长和地久’这一句才把持不住,不可能是因为你的小狗死了,是不是?”

以前听过一永恒回的说法,大意是:依据概率,如果时间无限而宇宙中的粒有限,那么所有组合都必定会永恒地一遍遍重复现,换句话说,我们此刻正在经历的一切,都曾经反复发生过,并将永无止境发生下去。

我整个人本能地抖了一下,一瞬间我竟然忘了我在想什么,因为这个声音非常像李嘉。但是当我慌忙向着声音发的地方望去时,又略为失望,原来是旁坐的一个年轻女孩

“你刚才是不是想到伤心事?”

“随便。”

说法有据吗?有一定据,我们或许都有这样奇特的经历:当你来到一个从未到过的地方,却总是觉这个地方以前似乎来过;听到一段从来没有听过的音乐,你却非常确定你曾经听到过它;再比如你遇到一个你从来没有见过的人,你只看到她一,就发现你们已经很熟悉

“什么方大同?”我丈二和尚

连她得意的样也很像李嘉。,我完了。

“你怎么知?”

我简直震惊了,我前活脱脱又是一个李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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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歌确实好听哈,”她又看着我说,“很适合失恋了听。”

“好吧,我去买餐去了,你坐着别动。”

此时,她突然朝我倾了倾,神秘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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