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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累赘,很难长到成人。
他的父母没有听从医生的警告,依然决定不能放弃,而且给他取了王了的名字,谐音就是忘了,希望他能忘记先天的不足,像正常的孩子一样,健康快乐的生活。为了能好好的照顾他,再也没要第二个孩子。
这么一个人,竟然安然的活到二十几岁,而且身体倍棒,心态也好。据他说,他有一次去拜访他儿时的主治医生,医生听了他的讲述,兴奋的口吐白沫,嘴里的假牙都抖到地上,说他简直是中国医学史奇迹。
就凭这一点,王不忘也堪为奇人。
另一方面,他是一位怪人。每当别人问起他为什么能活到今天,他的回答很怪。他说父母之所以留下他,是因为他还能传种接代。对此他的解释是,虽然自己身体很多方面都有缺陷,但唯独生殖机能很正常,从某种程度上说,还要比正常人好,这点在他满十八周岁的时候就得到验证。当然,具体的方法他没细说。
上天对于自己的亿万分之一的恩赐,他没有过多的表态,只是淡淡的回应,每个人都是这个星球上的唯一,这点数字不足为道。
同时,不忘是一个很爱思考的人。他的父母都很正常,为什么他会有这么不正常。自从能看懂生物学开始,他就开始了对于这个问题的探究,最后得出的结论是遗传的某些原因。为此,他做了一个很形象的比喻,好比一只健硕的马,一只正常的驴,两者结合,有了一只蹩脚的骡子。从这个现象说明,这没什么了不得的。
这么一个人,不可不谓一位怪人。
如果这些还不能称为奇和怪的话,没关系,还有很多证据。比如,他能把《老子》、《庄子》倒背如流,而且真的是从文章的最后一个字,一字不差的背到开始的第一个字。比如,他一个人钻到深山老林,什么也不带,生活很长时间。比如,他一整天,不动、不吃观看一颗微不足道的野草,用他的话来说就是格物究理。比如…。。。
而他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有工作,有家庭,很奇怪。他认为人生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不断的学习积累,而后通达了,忘记一切。一种是不断的忘记,而后也通达了,记住一切。他就是后面一种。早年的不幸,让他不得不忘记自己的一切。后来他想通了,又很像记住逝去的一切,所以改名叫王不忘。
所以,晓晓一直很是奇怪。在这个世界上怎么会如此的真实的存在王不忘这么一个人!
晓晓见到不忘第一眼的时候,就感觉传言是有根据的。记得当时不忘穿了一身的西装,脚下却拖沓一双破旧的拖鞋,很像一个土大款。但是他的眼睛让晓晓永远无法忘怀,那一双惺忪的睡眼,好似永远没睡好的样子,但是,遇到他感兴趣的东西,里面立刻散发的目光,说不出来的清澈、明亮。除此之外,表面上看不出其他的不同常人之处。不高不矮、不胖不瘦的身材,随和、安静的性格,一点也不像汇聚万千病魔为一身的奇怪的人。
回过神来,晓晓不觉已经走到不忘的身边,他也实在不愿找不痛快,很想转身离去,但是觉得就这样走开似乎不太礼貌,于是轻轻的在不忘身后试探地说,“你好!”
不忘背部被汗水浸湿,转过身,面色没有什么惊奇的表情,淡淡地说,“你好,我也好!”
晓晓嘴角挤出一个勉强的弧度,准备离开,可是忍不住好奇,问道,“天气这么热,你在这里做什么?”
不忘用手在粗壮的竹节处滑过,嘴角隐现出一丝不易觉察的笑容,缓缓地说,“我在看竹子,没事你也过来看看,挺不错的。”
晓晓心里暗自好笑,一颗破竹子有什么好看的!在他还未来得及回话,就见不忘愣愣地看着他的身后。晓晓转过身,顺着不忘目光的方向,看到依然牵了一只体型硕大的狗从不远处的路边穿出。这只健壮的大狗不停地乱串,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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