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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2/3)

当然以上这些全都只是他的臆想,无论客多么难以解决的要求,现实中的刘探长是不会轻易得罪他们的。但刘勇还是不免要对总这天才的构想冷嘲讽一番,以使总自己认识到他提的这个要求是多么地不符合现实、多么地匪夷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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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刚才提的这个要求却太离谱了,实在不象是正常人说的话。要不是看在钱的份上,刘勇或许会对他冷视半晌,再认真地问他:“请问总,你提这要求,是因为这个丁逸了你家老母,上了你家老婆,还是发克了你家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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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想想,这人为了让自己增加对他的信任,不惜先平白无故送上几万块钱,想来不是为了只跟他开个玩笑,他要真是变态到只是几万块钱来寻个开心的话,刘勇恨不得每天专门给他一个时间段,让他专门来他这里找乐,甚至提更变态的要求也可以接受,刘勇悲壮地想,即使这总要求我付,为了公司的发展,这也是可以考虑的嘛。但一个极其重要的前提是——要付钱,还要付大笔的钱。现在这个世,谁会跟钱过不去?

刘勇真的被他气乐了,不禁笑声来,他忍无可忍,无需再忍,终于说了一句。“,妈的,让我把一个好人送到监狱去,你以为我是谁?你以为我是议会?可以制订法律?你以为我是法官?可以执行法律?你以为我是本文的作者大人?可以写法律?靠,兄弟,拜托,提的要求不要这么有挑战好不好?”对这可以说

玩笑。

总,你认为法院是我家开的?法院姓刘吗?”

“他是一个正常人,也就是通常意义上所说的好人。”总似乎又看穿了他的心事,轻飘飘的一句话就粉碎了刘勇大探长的天真梦想。

“当然不是。”总显然看了他态度中的不屑,冷冷地说:“我当然知法院不姓刘,法院它姓法,法兰西的法,三加上一个‘去’的法,这个字读‘珐’,不读‘趣’,不像三加上一个‘来’读‘来’,但三加上一个‘去’,它却不读‘去’而读‘法’,这个我自然是知的。”看起来总很是博学,对汉语拼音颇有些研究。

刘勇懒得跟他探讨字的读音的问题,像他的习惯一样,他一下直奔主题:“你也知法院不姓刘它姓法,那我怎么能让这个人被判上几年刑?我又不是法官。是法官他爹也不行啊,是法官情妇倒有可能,但我又不备这个条件。”刘勇老实地说

其实对此不合理的要求的提者,还有一个更直接了当对付他的办法,刘大探长可以长气,气沉丹田数秒钟,然后再将丹田之气一瞬之间以极的分贝从自己中呼,凝成一个非常有杀伤力的字:“!”让对面的这个,仓惶而去。

刘勇差给这总气乐了。他心里不禁骂了一句:“他娘的,这人脑是不是有病,这要求都能提得来?难是跑这里消遣老来着?”

说完这句话,刘勇心里忽然打了一个转,心:“但如果这个丁逸本不是个好人,要是他自己犯了事,我只需要把他举报给公检法系统就ok了,他将被我英勇的警察门所拿获,我也算兵不血刃地完成了这个总的委托,还能得到一笔应该不菲的业务费,说不定,我还能成为和坏人坏事斗争的典型,那该多好。嘿嘿嘿嘿。”想到这里,他在心里笑了几声,于是期盼地问:“这个丁逸是个什么样的人?”

因刘大探长实乃俗之人,因此其思想较为肮脏,言语较为鄙,请各位读者予以原谅,在此,作者和诸位冰清玉洁的读者朋友们一样,亦正在对其行鄙视。但刘探长是一个略懂英文的人,所以在他的臆想中,很恰当地选用了发克这个单词,仅凭这一,也足以让他笑傲那些只懂“oh,yeah,ah,eonbaby”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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