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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2/3)

“飞菜刀和飞擀面杖?这技法很厉害吗?赵云武功盖世,难也会怕这些雕虫小技?”

小安解释:“怎会没有,这里说的枪,是红缨枪哎。古时候的军法,有斩首,有枪毙。所谓斩首,就是把给砍下来,所谓枪毙,就是用红缨枪把人死,称之为长枪以毙之,简称枪毙。”

小安似乎猜到了丁逸的想法,说:“我为什么说这个故事,就是想跟丁总您说,我在签了那个不平等条约《打人协议》以后,心中的想法,就和枉死的那许多曹军一样。你想,本来我作为曹军甲,或是曹军乙,或是曹军丙,注意,是‘曹军丙

“曹见到赵云的真我的风采,不禁心生慕之意,只想将他生擒,生擒后向他请教断背山如何玩法,于是下命令:‘务必生擒此白袍小将,不可使用飞菜刀或飞擀面杖的方法向此人发动袭击,不听命令者,一律拉去枪毙。’”

自责,自己的前半生果然是浪费了。捉拿刘黄书的目标现在反而在其次了,现在最主要是要将赵云捉到,于是向手下的一千四百名士兵下了一个后来令他后悔终生的命令。”

“那曹为什么会为这个决定后悔终生呢?”丁逸问

“这个故事倒是蛮有趣的,但不知他突然说起书来,其目的何在?”丁逸想着。

“曹因为这个禁止属下使用飞菜刀和飞擀面杖技法的决定,最终让赵云全而退,既没有抓到赵云,又让他把自己手下仅存的一千四百名士兵折损了一大半,还让自己不玩断背的名声遭到了彻底的破坏,虽然他一生之中,从来没有真正地玩过断背,但自从他见了赵云,他就有了玩断背的这想法,虽然没有玩成,但那是客观条件所造成而不是主观意愿所导致。就像是未遂与不想的对比一样,虽然两者最终都未能实施行为,但前者是想,但是没成。后者是本不想,所以他就不会去。两者的后果一致,但质是完全不同啊。曹是想断背,但是却断不了,比起断背已遂的刘黄书,那是低了不止一个层次啊。因为此事曹就背上了一个断背未遂的名声,也使他从此成了一代相的代名词。正所谓偷不成蚀把米,钓鱼不成丢鱼饵,捉猫不成失老鼠啊,诱敌不成变俘虏。三个字:活b丑。事后曹总结:早知若此,吾应使吾军士以菜刀及擀面杖飞之,当能将赵云擒于下矣,则吾之断背之心愿可得偿也。呜呼,悔之不及也。此乃吾之人生一大败笔也,一世英名,毁于一旦。”

“什么命令?”

原来是这样。丁逸为自己的无知到十分地羞愧。但作为领导,羞愧之情当然不能表现在下属面前。丁逸又用了他惯常使用且屡试不的方法——岔开话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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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安耐心地解释:“那是当然。你知,菜刀和擀面杖,那都属于短兵,武学宗师释迦牟尼说过:一寸长,一寸,一寸短,一寸险。赵云使的是长枪,有十几尺长,而曹的手下,使的是菜刀和擀面杖,最多也不过一尺,所以在兵刃上相比,曹军就吃了大亏。如果两方博的话,曹军的菜刀还没挥去,人家赵云的长枪就已经扎到你的咽了。本没法打,上去一个死一个,上去两个死一双,上去三个死一双半呀,上去四个死两双,以此类推。但如果大家一起将菜刀和擀面杖用力掷向赵云的话,数千把菜刀和数千擀面杖同时袭来,场面极为壮观,声势如此浩大,赵云纵有三六臂也难以抵挡。不是中无数菜刀负伤而逃就是被大量擀面杖击中倒于下。但曹为了抓住一个活着的、没有受伤的、貌健全、使用功能完好的赵云,所以主动让手下放弃了这有大规模杀伤战斗力的法。”

“枪毙?”丁逸哑然失笑。“胡说八,那时候怎么会有枪毙这说法?三国时代,枪还没发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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