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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开局一支笔(2/3)

只是,这状态并不经常能碰到。

当全心地沉浸在一件事情上时,时间总是过得特别快。

真是码字神啊。

他以前是全职写手,大学毕业后就没去工作,写了几年小说,也没有别的谋生技能了。更惨的是,他大学学的是商务英语,在这个世界,本没有用武之地。

陈牧写下最后个句号,恍惚了一下,才意识到第一章已经写完了。 [page]

至于还有没有其它的玄妙,暂时还不清楚。主要是这里的纸张太贵了,他想找纸来写东西都找不到。



嗯,一支永远不会丢的钢笔。

这正是这支钢笔的神异之,只要离开他的手,就会消失不见,回到他的袋里。

他的方法是,先将一段情节看一遍,然后用自己的语言来写这段情节,再跟原文对比,看一下差距在哪里,再一,这样就能快速提平。

他拿起笔,了一气,让那气在肺停留了几秒钟,蕴酿了一下,将气吐,开始写下第一行字……

还得是传统武侠,金老先生的小说最合适。他本人也最熟悉。

陈牧有不敢相信,他比较懒,写字向来潦草,这么工整的字,本不可能是他写的。

这一章,起码两万多字,足足有十几页,每一页都写得密密麻麻。居然两三个小时就写完了?

陈牧如获至宝,对于一位以码字为生的作者来说,这支笔是梦寐以求的东西。可以激发灵,文思如泉涌,状态好得奇,原文直接从脑海里冒来,写完后,连个错别字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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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开了个,他就了状态,原著的文字情节,自然而然地浮现在他脑海中,他刷刷刷地写下来,没有丝毫的停顿。

他很快就反应过来,看向了手中的笔。

他再次将手伸袋,取来时,手上多了一支钢笔,正是刚刚消失的那支。

是这支笔!

陈牧都惊了,这手速,比他以前用电脑码字时多了。之前最的时速是三千字。这一次,时速都快破万了吧。

很显然,这都是这支笔的功劳。

写小说,他擅长都市和玄幻,都市就不说了,对这个年代的人来说,无异于科幻。玄幻肯定也不吃香。

“这真是我写的?”

前段时间刚播了最新版的电视剧,里面的妹都不错,他追完后,又复习了一下这本书,对情节最熟悉。

状态他之前也有过,文思如泉涌,码字效率奇,一个小时就能写一章。

至于背景,稍微改一下就行了,反正王朝末年都差不多是那个象。

“金老先生,对不住了,穿越到异界,一穷二白,没有什么赚钱的手段,只能借用你的作品来养家,有怪莫怪。”

他下意识地看了一窗外,天已经完全黑了,没有钟表,也不知过了多长时间。不过,看了一灯瓶里的煤油,只剩下十分之一左右,估算了一下,大概过了两三个小时吧。

记得刚开始写小说那会,成绩惨不忍睹。于是他痛定思痛,从最基础的学起,就模仿金庸的作品来练习。

他翻开刚刚写的内容,字迹工整,面页整洁,连一涂抹的痕迹都没有。就像是打印上去的一样。

陈牧摘下笔帽,在第一页写上倚天屠龙记五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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