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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笔名(2/2)

发表武侠小说时,靓坤当然要用笔名,毕竟不是当卧底,还是当古惑仔,还是低调一比较好。

倪匡说:“我从来不曾见过有一个人像查良镛那么喜写信的人。”

——警察:“那你怎么被打成这样?”

——警察:“你到底是不是拳王?”

为此亦舒在《明报》的专栏里直接提,文辞尖刻,几乎在说金庸在刻薄爬格

——拳王:“是,我是如假包换的拳王,金腰带持有者。”

最后例必是“吾兄要加稿费,势必引起连锁反应,意即谓你加,人也要加,这笔开销不轻”,只把倪匡看得心酸难熬,最后惟有弃械投降,不提加稿费了。

拆开看,附列十几条条文,不是申诉报馆开销大,便是经济不景气,惟有节约。

——警察很惊讶:“为什么?”

金庸拗他不过,于是杀手锏来了。

倪匡怕写信,他是一字千金,写信白写没钱收,只有傻瓜才

而且靓坤对倪匡、亦舒、倪震兄妹父三人毫无好,一个是“汉反骨仔”、一个是“中华田园女权主义”鼻祖、一个是浪、“人形自走炮”,如果不是倪匡此时已经写了《卫斯理》,靓坤都打算抄袭过来。与他们一家“共事”,靓坤是避之则吉。

——拳王意味长的说:“因为他们没给场费,我是不会手的。”

“好了好了,倪匡,不要吵!给你写信。”金庸用近乎哀求的语调说。 [page]

加稿费了吧。”

所以,倪匡在明报的稿费并不太

宴会,为了顾及面,金庸笑笑说:“好,好,我加!”

——一个知名拳王被打劫,重伤住院,警察来调查情况。

靓坤给自己取得笔名叫“吴镇宇”。

倪匡常自叹:“跟查良镛太熟,有时反而不好说话呢!”

……

坐言起行,过两天,金庸的信到了。

事后,稿费真的加了,是百分之五,聊胜于无。

独有金庸是一等一的傻瓜,偏偏喜写信。

对于金庸、邵逸夫这样孤寒的老板,靓坤是敬谢不的——毕竟情怀不能当饭吃。

——拳王:“因为我没有手。”

另一位女作家亦舒也曾要求他加过稿费,金庸的回答则是:“你又不喜钱,加了稿费你也舍不得,不用加了。”

面对如此刚猛的攻势,金庸以不变应万变,甚而以静制动,一样把亦舒得服服贴贴。

一听写信,倪匡昏了过去,大叹:“我命休矣!”

倪匡不满,打电话去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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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以论才,金庸才敌不过倪匡,但讲到写信评理,倪匡绝对不是对手。

李小龙的前嫂、黄霑的女朋友、女作家林燕妮曾要求金庸给自己增加稿费,金庸告诉她:“你钱太厉害,加了也被你掉,不给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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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算把一场风波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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