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首页

搜索 繁体

第五十二章 法中情(2/2)

律师楼,靓坤把刚刚签订的委托协议给一脸好奇的林怀乐。

理各类法律业务,负责范围较广泛,但其权受到较大的限制,仅可以到裁判法院、区域法院及等法院原讼的内(即非公开。当事务律师不能时,需要委托大律师,且香港大律师接受委托的过程必须要通过事务律师。事务律师是客与大律师联系的中介人,无论是公司还是个人需要理诉讼案件,都不能直接去律所找大律师,也不可以直接和大律师打电话、见面或谈话,客与大律师谈话开会,必须有事务律师陪同。而我本人是事务律师。”

林怀乐翻了两页,就还给了靓坤:“全英文的?!它们认识我,我不认识它们呀!”

叶颖文了然地,微微一笑,“明白了。凡是侵犯人或者财产权利的犯罪,警察不予立案、检察官不予起诉的,被害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这一不成问题。”

叶颖文也笑着说:“跟林先生这样的明白人合作,也是让人愉快的工作经历。”

……

叶颖文前倾,右手指虚,“看你顺,帮你一把。这个案完全没必要让你弟弟去投案自首,恰恰相反,你弟弟应该控告那对双胞胎假借发生关系勒索他。”

叶颖文自信满满地说:“据你提供的信息,我们完全可以向法官证明,那对双胞胎是那畸形滥浪街的女仔,也就是所谓的‘老泥妹’。她们一方面与苏威往,获取宿;另一方面,她们又引诱你弟弟发生关系,并以你弟弟与苏威的朋友关系相威胁,勒索了你弟弟四万元港币。这在法律上,就构成了勒索罪。因为,《香港盗窃罪条例》第二十三条勒索罪的定义就是‘任何人如为使自己或另一人获益,或意图使另一人遭受损失,而以恫吓的方式作任何不当的要求,即属犯勒索罪’。”

叶颖文赞赏地看了靓坤一,“想不到林先生还懂得法律知识。”

靓坤有些不解,“叶颖文律师,我本来只是希望你带我弟弟去警察局投案自首,让他不要被那些警察砌生猪(栽赃陷害)而已。你给我介绍这么多法律知识,似乎是对这个案有一些不同的看法。”

wap.

靓坤无所谓地摊摊手,“我读过警校。”

靓坤还是有些不懂,这完全超了他在警校学习的法律知识,“勒索罪属于刑事犯罪,如果不能说服检察官提起公诉,那也解决不了问题。”

听了叶颖文的话,靓坤在心里仔细推演了一番,重重地,笑着说:“叶颖文律师的职业素养真是令人佩服!这件案就拜托你了!”

林怀乐目瞪呆地:“这比我给那对双胞胎的还多。她们怎么不去抢?”

“她们比抢来得快!”

靓坤没好气地说:“为了不让你坐牢,要掉十几万。”

本章已阅读完毕(请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解?”

热门小说推荐

最近更新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