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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凌风初成(4/4)

人并不认为法会存在于世界上,又或者说其实所谓的法不过是特殊的理现象,不过当我看见家主夫人能够凭空甩一个火球或者雷电术的时候,我还是到了的震撼,我不得不承认,这个世界确实存在法,只不过还是本能地又将它归类于我无法理解的自然现象,但是我绝不不认同那是火神莫拉的祝福。可以说我是个彻彻尾的无神论者,只不过在辰和枫还有妈妈讨论这方面的问题的时候,他们对于我的想法大为吃惊,而且一再叮咛,我的这想法绝不可对外人提起,否则会被教会判极刑。从那以后我再也不试图和他们关于法方面的问题了。

不过说来也很奇怪,我的居然是噬,这就注定了我肯定是一辈法绝缘了,对于我会有如此古怪的想法,无论是妈妈还是辰枫都表示理解。在他们看来或许我是为了发对于剥夺我学习法的权利所表现的叛逆的思想吧。

但是话说回来,我本人对于法确实没什么特别的好,不象大陆上的很多孩生后不久就得接受法波动的测验,如果资质合适的,没有人不选择法修行,而战士则是因为法资质不合格之后的人的第二条路。可以说如果可以选择的话,这个世界的人都会选择修行法。

至于士,严格来说是法师的一个分支而已。相对于法师大恐怖的破坏力,士们的术则显得温柔了许多,很多的术技能都是以辅助,救助为主要目的,也因此一般情况下,教会是士最多的地方,在法玛大陆有两个教会,而比齐帝国所属信仰的是圣言教。另外和圣言教想对立的则是罗教,据说两大教会长期以来相互对立,争战,而且这一情形已经持续了五千多年。信仰罗教的国家则是海的对岸封大陆上的各个国家,还有就是也信仰罗教。当然这都是我了不少时间收集到的情报。之所以这样,也是因为我的这个特殊的居然是所谓的噬。不过遗憾的是,不论我对法历史的了解有多,本注定是无法使用任何法的,也因此早就在一个多月前,我就放弃了这没有意义的情报收集工作,最后得的结论是,噬不可以修炼法,但是反过来,法也无法伤害噬。不得不说,这个世界其实还是很公平的。既然修炼法无望我只好转而开始整理这个世界的战士技能。通过收集而来的情报我所分析来这个世界的武技虽然和传奇里的设定没什么分别,不过细微之初却是有很多的不同。总的来说,这个世界的武技更多的是依赖大的力量来杀伤自己的对手,当然对于法和速度以及技巧方面并不是不注重,只是以大的力量来击杀对手是这个世界的武技的一大特。而在我的理解中则将他归类于力量型。

与力量型相对的则是技巧,在我的理解中,技巧更多是依靠速度和技巧来杀伤对手。

还有第三就是力量和技巧的结合型,我将其称之为综合,在我的理解中,综合应该是比较合理比较完的类型。当我和枫讨论到这个话题的时候,枫也承认了我的观。因为辰枫本人也是注重力量和技巧的综合运用,以他的实力可以很轻易地击败同一级别的对手。

当然在我的理解里,战士的技能只不过是提供了一额外的能量而已,想辰枫的刺杀剑气就是通过大斗气能量外从而行成的特殊杀法,不过在并不表明掌握刺杀剑气的人就可以百分之百地战胜不会刺杀剑气的人,如果对方的格斗技巧非常明,足以躲避你所发的刺杀剑气的话,那么就算你拥有再大的刺杀剑气也丝毫奈何不了别人,因为你本就打不到他。也因此在我看来刺杀剑气只不过是攻击的一手段,至于如何运用则要看个人的把握了。而这运用和把握就是我归类中的技巧。如何在合适的时机发动合适的技能这才是最合理的战斗方式。

而我给自己下定的目标就是比较完的综合行。也就是说以后我所走的路肯定是力量和速度并存的综合,不过以我现在的质则更多地偏向于技巧行。但是这也是没办法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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