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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章 重罪(2/2)

编了个故事,问吴律师,故事中的男主角如果冒充了另一个家族的继承人,属不属于犯罪行为?当然,他是有很大苦衷的,而且没有恶。

兰淑云望着路小凡,神情慈祥。但很快睛就了,“可惜,我的小诚已经死了。不然现在生活条件这么好,我可以给他很多好吃的。他很吃鱼虾之类的东西,可是很讨厌挑刺和剥壳。”

门后她失魂落魄的,整个人都不好了,因为听到了坏到不能再坏的信息和反馈,足以让她到窒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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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律师很明确的告诉她:只要是冒名替,而且有其他的人因为他的行为信以为真,后又大量资金账,诈骗罪名就成立了。重要的是,有关公诉案,不是说受害人不告或者撤诉就完了的,这类案都是检察院公诉人起诉的,不能撤。除非最后证明无罪,或者罪行显著轻微。否则,可能适用最量刑,大概15年以上或者无期徒刑

“兰姨,您忘了上次我说的吗?他并没有死。他只是在另一个地方用另一个份活着,一定要这样想。”路小凡差泪,因为看到一个母亲这样思念他的儿。而这个儿却因为一个大的谎言而不能与母亲相认,内心也很痛苦吧。

…………66有话要说……

…………………………

吴律师,由我的好友紫小惜客串。她不仅是名牌大学的法学研究生,还是有才华的作者。大家有兴趣可以上云起搜搜她的书看。

听到这些话时,她整个人都吓傻了,缓了半天神才问:要怎么才能脱罪?

看了大家关于重罪的猜测,其实杀人放火这类暴力犯罪当然是重罪,但重罪却不只是这些。看了这章,相信大家都明白了。

这样,面临无期徒刑是妥妥的

她是来咨询的,接待她的是一位笑容甜甜的女吴律师。她本来以为律师不是传说中的司法脸孔就是冷型,但吴律师温柔和气,详细的解答了她的问题。

若说之前她说这样的话还是安兰淑云,现在她却是在说真话,还有心里补足:以后,我会给他吃的东西,我会帮他挑刺和剥壳。



就是说,只要计肇钧和傅诚是同一个人的秘密被揭,有人报案,检察机关立案,他的麻烦就大了。他掌握着计氏这样大的一家财团,的资金岂止是用大量二字可形容的?再想想傅读的那贵族般学校的学费,还有兰淑云这么昂贵的医疗费……何况期间,他还冒名经历了一次婚姻。现在那婚姻的女主角还因故失踪,正在死亡宣告的公示期内

吴律师遗憾的告诉她:只有检察机关经过两次补充侦查,不能将案件事实查清,或者缺失重要证据。但,这可能真的不大。

谢谢。未完待续。

...

之后她又陪兰淑云聊了一会儿天,就借有事,在午饭后离开了疗养院。因为她有秘密的事要,这次并没有叫陆瑜陪她过来,而是自己叫车,直接去了一家律师事务所,逗留了两个小时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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