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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3/3)

舍命相救。

(bsp;话说当时的金风细雨楼已声名大振,牟天仇无意中看到席浣纱的画像,便对此恋恋不忘,更胆大包天潜廉皇内掳走人儿,以至于萧闻闻讯一人一剑杀上金风细雨楼,最终惨死在牟天仇掌下,而席浣纱见人已死,生无可恋,跟着自尽。

在江湖上,生存的法则不外乎两,一是依附敌人,二是杀掉敌人。

可那时萧残夜才十三岁,虽然自幼跟随荆湘国大内手习武,但绝非是牟天仇的对手。

无力杀敌,只能依附。

以后的岁月里,那个十三岁的少年几乎把命都卖给了牟天仇,而一切不过是为了能有一个活下去、并且报仇雪恨的机会。

没有人知他究竟是如何到的,在那个人吃人的狼窝,小心翼翼地收藏着一小撮仇恨的火苗而丝毫没有被旁人察觉。

终于,又一个十二年过去了,心中那团小小的火苗以燎原之势,势如破竹般地吞噬掉了他的仇人。

每一次,当月青绫回忆起关于萧残夜的一切经历时,都会为他到心疼。

这是个真正的、天立地的男人!

他为了一个长久的目标,甘愿忍辱负重、卧薪尝胆,受到了无法想像的苦难。这能屈能伸的气魄,试问天下,又能有几个拥有?

她常常动于他的故事,心疼他的遭遇。她多想再看一他,看看他过得好不好。

可是,他也放刊就忘了她,忘了在遥远偏僻的乌龙镇里,有一个当年他救下的小孤女,被他安顿在这里,等他回来……

☆☆☆

秋了,西山上的红叶如火一般燃烧,烈奔放得如同故人的心。

镇上街的两侧,树上的枯黄叶被恼人的秋风卷起,刮落在地上,还来不及伤于自己的命运,就被一双黑靴毫不客气地踩过、践踏,完全没有一丝伤悲秋的怜惜之意。

黑靴的主人是个极大魁梧的男人,三十左右的年纪,着一靛蓝布衣,一张毅似铁的酷脸,脸上有一破相的伤疤。

这男人上的杀气好

因此,打从他踏乌龙镇的那一刻起,就成了老虎村,没人敢理。

镇民远远张望,接耳,「天呐!快看,来了个好凶恶的男人,该不会是来找谁报仇的吧?」

「谁知!你们说要不要赶报告给老板娘他们?」

「说真的,万一了事就了不得啦!」

「好,我上去,你们留心看着他,千万别轻举妄动,等老板娘曲帐房他们来了再说。」

一伙人立刻兵分两路,一路盯梢,一路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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