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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命相救。
(bsp;话说当时的金风细雨楼已声名大振,牟天仇无意中看到席浣纱的画像,便对此恋恋不忘,更胆大包天潜
廉皇
内掳走
人儿,以至于萧闻闻讯一人一剑杀上金风细雨楼,最终惨死在牟天仇掌下,而席浣纱见
人已死,生无可恋,跟着自尽。
在江湖上,生存的法则不外乎两
,一是依附敌人,二是杀掉敌人。
可那时萧残夜才十三岁,虽然自幼跟随荆湘国大内
手习武,但绝非是牟天仇的对手。
无力杀敌,只能依附。
以后的岁月里,那个十三岁的少年几乎把命都卖给了牟天仇,而一切不过是为了能有一个活下去、并且报仇雪恨的机会。
没有人知
他究竟是如何
到的,在那个人吃人的狼窝,小心翼翼地收藏着一小撮仇恨的火苗而丝毫没有被旁人察觉。
终于,又一个十二年过去了,心中那团小小的火苗以燎原之势,势如破竹般地吞噬掉了他的仇人。
每一次,当月青绫回忆起关于萧残夜的一切经历时,都会为他
到心疼。
这是个真正的、
天立地的男人!
他为了一个长久的目标,甘愿忍辱负重、卧薪尝胆,受到了无法想像的苦难。这
能屈能伸的气魄,试问天下,又能有几个拥有?
她常常
动于他的故事,心疼他的遭遇。她多想再看一
他,看看他过得好不好。
可是,他也放刊就忘了她,忘了在遥远偏僻的乌龙镇里,有一个当年他救下的小孤女,被他安顿在这里,等他回来……
☆☆☆
秋了,西山上的红叶如火一般燃烧,
烈奔放得如同故人的心。
镇上街
的两侧,树上的枯黄叶
被恼人的秋风卷起,刮落在地上,还来不及伤
于自己的命运,就被一双黑靴毫不客气地踩过、践踏,完全没有一丝伤
悲秋的怜惜之意。
黑靴的主人是个极
大魁梧的男人,三十左右的年纪,着一
靛蓝布衣,一张
毅似铁的酷脸,脸上有一
破相的伤疤。
这男人
上的杀气好
!
因此,打从他踏
乌龙镇的那一刻起,就成了老虎
村,没人敢理。
镇民远远张望,
接耳,「天呐!快看,来了个好凶恶的男人,该不会是来找谁报仇的吧?」
「谁知
!你们说要不要赶
报告给老板娘他们?」
「说真的,万一
了事就了不得啦!」
「好,我
上去,你们留心看着他
,千万别轻举妄动,等老板娘曲帐房他们来了再说。」
一伙人立刻兵分两路,一路盯梢,一路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