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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1/3)

她不知道这种应该算是坚强还是纯粹的死要面子,但她不得不承认的是,潘宜兰,她法律上的后妈,偶尔也会成为她坚持下去的动力。

因为下过雨的缘故,第二日的天空瓦蓝瓦蓝的,纯净透明到似乎能一眼望穿。

潘宜兰起的稍晚,下楼的时候,樊长安正在玄关处换鞋准备出门。

潘宜兰原先是个不大不小的歌星,嫁入樊家之后的这几年才淡出那个圈子,可每日的盛装却是不曾改变的,如今见到樊长安穿着款式简单的白衬衣配素色外套的装扮明显不太满意。但樊父历来溺爱樊长安,这使得樊长安在家中的地位斐然,即便是做后妈的,从来也都是多加讨好这个女儿,所以潘宜兰只是象征性的说了句:“女孩子穿红红绿绿的更好看些。”

樊长安也象征性的“嗯。”了一声,然后打开大门。

其实她以前最是喜欢红色,小时候闹着要往头上绑红绸子,过年的新衣服也一定得是红色的,到了上高中的时候即便外边穿着绿色的校服,里面的毛衣也大多是红色,说来这两个颜色撞在一起并不好看,可翻出她那时的照片来看,却觉得自有一番神采。后来章学宁见她这么喜欢红色还开玩笑说,要不结婚的时候也穿红色的婚纱,她觉得这个提议很好,但现在想来,这世上不管是人还是事,太过耀眼的话就会如同流星一般,只有一闪而过的瞬间。

错开了上下班的高峰时段,地铁站的人并不太多。

樊长安习惯性的进入到某个固定的车厢,经过九个站,再转另外一条线,又经过九个站,然后出站,走上十来分钟,最后达到现今工作的合唱团。

说来在冯家的‘六月合唱团’弹钢琴算是一份不错的工作。要知道锦上添花易、雪中送炭难,在樊家不断败落的那段日子里,‘樊长安’这三个字就如同一种可怕的病毒,但凡想活下去的人都不敢沾染,所以冯昀昀来找她,问她愿不愿意到合唱团来弹钢琴的时候,她几乎觉得这个在商场以精明著称的女人肯定是疯了。但那个时候的她的的确确需要一份工作,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那种被人需要的感觉。

或许是因为艺术的包容性很强,整个合唱团的人待她都很好,尤其是负责合唱团日常事务的金晶,因为只比她大不到两岁,性格又合拍,所以私下的关系甚笃。

这不,她刚走进合唱团排练厅的大门,金晶就突地从某个地方蹦了出来,一边摇晃着手里的装着麻球的保鲜袋,一边扬着一张圆圆的笑脸说:“我妈今早亲自做的,说一定让我带几个给你尝尝。”

她接过金晶手里的袋子,说了谢谢,然后吃了两个,觉得味道好,又夸奖起金妈妈:“阿姨的手艺很好。”

金晶拍着大腿笑道:“我妈还怕你吃的好东西太多,瞧不上这些个麻球呢。要知道你这么夸她,辫子肯定都要翘到天上去了。”

她莞尔,也不知道该笑还是不该笑。

金晶是个心眼粗的姑娘,哪里会注意到樊长安表现出的这些细枝末节的东西,只顾着说:“晚上雷城请我吃饭,你也去啊。”

她蹙眉,摇头说:“他请你吃饭是想追你,我去不合适。”

金晶才不管这些,说:“你要不去,我也不去了。”

她哭笑不得:“那我这电灯泡当的多怨啊。”

金晶横着眉毛说:“他们家现在是属于暴发户,他性子冲动,眼下又有些钱,万一当众来个什么大排场示爱求婚之类的,我一个人去多危险啊!而且我已经跟他说你也去了。”

她无奈的表示:“那他现在一定在背后数落我碍了他的好事。”

金晶摇头:“怎么会!他那个人你还不知道啊,别的优点没有,就是特别热情。没准还给你配两猛男呢!”

她扑哧一笑,说:“他就不怕你跟着那两猛男跑了?”

金晶唉声叹气的表示:“他在学校参加运动会,那些长跑项目的纪录到现在都没人破得了,我就是卯足了劲儿也跑不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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