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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3/3)

兴,但却认为我必须有办法时时让她兴;而且她觉得,允许我来哄她开心,是我应该到万分荣幸。”竑斯摇着,“柳姿是个很丽的姑娘,但最终却让我到乏味。她觉得自己很特别,但其实她和大多数人都一样,没什么特别的。当然她一定是向你抱怨我不懂欣赏吧。”

“柳姿没告诉我你们分手的事,说起来她也有一阵没联系过我了,听说也很久没有去一段弧了。”

“嗯~~她恐怕再也不会去一段弧了。”

"为什么?"

“因为我常常去。我们分手后,我觉得很轻松,想好好享受单汉的自在生活,就常去一段弧看看书喝喝茶。我常常把工作带到那里去,那个地方有力,我的设计最近总是很顺利,尤其是和夏意聊聊天、看看她那些奇奇怪怪的东西之后,我总是有很多灵,很开心。文君,”竑斯突然恍然大悟似的,“我想我上夏意了,我要去追求她!”

文君这是第一次听竑斯说上一个女孩,从小到大他一向都是说我喜谁谁谁。她举起酒杯和竑斯碰了一下:“我祝你好运!“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章11月12号

维轲把鞍装好,检查了脚蹬和带。确定了等会儿要行的几匹都吃跑喝足、洗刷净。他很喜早上的这个工作,整个农场都还在睡觉,太还没有升起,澳洲的红平原壮阔绵延,漫天的星斗璀璨喧哗,就像一百万年以前一样。在这个星垂平野的黎明时分,维轲再一次叹自己的的渺小,人生的微不足,和前亿万年层层沉积而成的岩石相比,人的一生不过是一刹那,人的发肤,不过是最终落地的一层灰;就连这广袤的大洋洲,也不过是太平洋里的一块岩石,宇宙里的一粒沙。

维轲是一位地质学家,这样的念并不算稀奇,毕竟他所研究的对象,都有着百万年以上的寿命。这次来澳大利亚,是采集此地的红岩回去研究。选定的研究地离最近城市有500公里以上,所以这个农场就成了他最佳的落脚地。他的研究基金付给农场合理的费用,他就可以住在这里,每天只需要开车一个多小时就可以到达地。这些年来他和农场主人建立了良好的关系,他也会在力所能及的时候帮助些农场的工作。

在这个季节住在澳大利亚的农场里,意味着维轲会遇到来自全世界的背包客们。他们来农场里摘果,或者其他农活,这样既可以赚一些钱(大约是每小时15澳元,取决于你的速度和力),还可以作为“季节工人”而延长签证时限。这些背包客们大多还在读大学或者刚刚毕业。在烈日下摘一天芒果,然后晚上接着篝火晚会,一直闹到夜,两个陌生人同行攀谈两个小时就会成为世界上最好的朋友。维轲看着这些孩们,总是不禁叹自己真是老了。

当然有时也有例外。两三个月前,农场来了一位名叫文君的女,她也是一位背包客,但是显然比那些二十的孩们要成熟稳重得多。她看起来二十八*九岁,简练的短发,常带着一球帽,健康、韧,力充沛,手麻利,一天摘的芒果能比得上一个二十岁的小伙。她对任何人都非常友善,和人谈时总是面带微笑。但是她很少说话,晚饭后年轻人们在闹腾的时候,她常常是一个人躲在起居室里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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