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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3/3)

买了车,还得学著开。

当作是不用投币的大型游戏赛车机,当国自助旅行的三个礼拜,我戒慎恐惧地握著方向盘,小心翼翼在彰化练车。

只要没有签书会或演讲,每天夜都去绕八卦山,晃直条条的中山路。

心中只有一个信念:「我要去中正机场接狗喔。」

然后小鬼般的灿烂笑容。

原本开车开得爆烂的我,在信念的支撑下终於非常习惯坐在车觉。

果然,只要肯下功夫,开车上路这长期排拒的事也可以得有模有样。

然而我跟速公路与台北一也不熟。

要开车去中正机场,还要得继续送回土城家裡,对我这白痴可是沉重的负担,不须多加想像就知我肯定张到胃痛。

科技这好东西,此刻就派得上用场。

我跑去nova买了gps卫星导航的pda,这两天不断练一边开车一边看导航的反应速度,就是希望能够在面前有个大人的样

如果变成大人可以解决事情的话,我愿意。杀手欧盆栽说:「喜一个人,就要偶而些自己不喜的事。」想是如此,装也要装来。

只是就在我逐渐习惯方向盘的快时,越来越不快乐的国捎来一通电话,确认了我们最后的关係。

…原来还是不行啊。

暂时偽装成大人的我,骨裡,还是那个老嚷著要威震天下的臭小鬼。

这个我,已不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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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低语:「公公,就当我对不起你。」

「那麼,就还是维持那句话吧。就在妳几乎忘记,所有我们一起过的事的时候,只要记得,我很妳这件事就够了。」我闔,全在沙发上。

掛掉电话,我无法克制地掉泪。一直一直掉泪。

我知,习惯开车,跟习惯没有的人生,完全是两回事。

国回台湾那天晚上,有够怕开错路的我提早五个小时就发,早早就现在机场大厅,在二楼星克不知所谓写著小说等她。

我很惶恐,七上八下,小说写了又删,删了又写,其实都是一些废文。

我很怕等一下我见到,又会捨不得她。

但我更怕,如果我见到了却一捨不得她的觉也没有,那情绪苍白。

该来的还是避不了。

与三个礼拜不见的碰面的瞬间,她看起来既陌生又清晰。

「累吗?」我只有嘴在动,帮拿行李。

「一。」倦容。

我不晓得该怎麼跟这样的告别,只是静静地打开车门,请她坐上属於她的位置,向她介绍这一台为了送她回家而买的车。

迟来了,但至少还是来了。

我无法用这一台车载狗到去玩,上山,下海,上下班,吃宵夜。

但至少可以送她一次,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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