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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2/3)

第四戒条:责任血族有义务全责照顾自己创造来的晚辈,直到引介给亲王释放份为止。在血族社会中,晚辈是被当作孩童一样的教导抚养,尊长必须尽力加以指导教养,使其成熟。一旦被亲王认可之后,晚辈便获得独立之,拥有和其他正式血族成员一样的权利。当然,被释放的新血族成员如果仍从事一些“幼稚”的行为,便会受到其他血族的耻笑。新血族成员必须以能力证明自己的确有资格成为血族社会中的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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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年轻的叛逆者会扭曲这项传统的原意,想要结党成派地形成地方势力。就像街黑帮一样,这些小帮派常常彼此争斗。但只要他们不违反潜藏的戒律和亲王的号令,不让事情闹得太大,长老们并不会在这一上加以过度约束。事实上,亲王通常会设法让这些街帮派彼此不合,让叛逆的血族成员彼此压制力量。

第三戒条:后裔这传统中所谓的长老,本来是指自己的尊长,不过现在卡玛利拉通常解释为该地的亲王。也就是说,如果血族要创造新的血脉,必须徵得所属地亲王的同意。亲王对于新创造的血族,拥有绝对的置权,他可以承认其资格、纳为己、将其放逐或甚至杀掉。卡玛利拉赋予亲王这项权力,以控制叛逆者的数量。

第二戒条:领权中世纪以前的血族大多有自己的地盘,但当代的血族领域通常是指亲王的辖地。有些地方的亲王力有未逮,会将辖区暂时分封给长老们理,这大多有政治上的互动意义。

还有一,就是拥有血鬼大的血鬼法,公爵以上的血鬼都有一只戒,这只戒可以取他人的血鬼法,增自己的力。但大多数血鬼不知用法,他们都单纯的以为那是份的象征,只有少数知,但知的大分那是亲王级以上的,他们没有兴趣去别人的法。

第一戒条:避世第一条传统是最重要也是最心的血族戒律:避世。违反此传统的血族会受到最严厉的罚,而整个血族也可能因此受害。

最完的一说法是,血鬼的血,可以将自己变成血鬼,拥有大而奇特能力的鬼。

「卡玛利拉六戒律」(密党所立)

转为僵尸的法。

叛逆者常不愿主动遵守这项传统。另外,methushs也大多不理睬亲王的权力,因为他们通常活得比亲王还长久,能力十分大,在他们中,一般血族和人类没什么两样。

第五戒条:客尊通常血族很少远行,但是只要其他血族的领地,便必须接受其统治。当代的的领地指的就是亲王的辖地,当血族某亲王的辖地时,通常必须晋见让其知晓。晋见的过程随不同的亲王而异,有些亲王要求正式的会面仪式,并且必须通报血脉份,有些则以简单的方式互相认识。他人领地未通报的血族,若被发现,通常不会受到太大惩罚,只会被抓到亲王面前质问一番然后饬回。这项传统主要是为了保障亲王的统辖权,因此亲王在晋见之后,通常不会过度拒绝外来者,除非是恶名昭彰之徒。

被纯血鬼后可变成最低级的血鬼。而变成血鬼的人类与他血的纯血鬼之间有不可分开的羁绊。变成血鬼后最终将失去理智,如想不再堕落只有一个办法,就是取把自己变成血鬼的纯血鬼的血。

第六戒条:弑亲这项传统向来备受争议,过去的elder指的是尊长,但当代的意义已逐渐转为特指亲王。也就是说,只有亲王拥有决辖下血族的权力,这项权力是受到卡玛利拉所认可的,只要亲王是因为维护传统而使用此权力,通常长老便会支持他。这也是当代年轻血族与年老者的主要冲突。犯下“谋杀罪”的血族成员,通常会被亲王以猎杀令缉捕。

对于严重违反传统戒律的血族,所谓的惩罚通常只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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