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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3/3)

烂额之中。)

星期二晚上,我家。我已在家待了二十分钟,一直在查信件。当我打开账单时,我要疯掉了。因为某个原因,我写支票很费劲,所以通常情况下,我会一拖再拖,直到万不得已。一般这时我已经债台筑了。我并不是付不起这些账——我付得起——而是面对这些生活责任时我会很惊恐。我对有些社会常规还不习惯,所以只要电话还是连通着,或者其他电于运行状况时,我都会觉得有些无所适从。我把所有账单存在炉旁的一只盒里,个人信件和卡片则散地放我桌上电脑和打印机间的空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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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节:尽(2)

电话响了,我让答录机去接。

“嘿,是我,吉姆……就是问你想不想去喝一杯。打电话给我,不过最好能现在接电话。”

我接起电话,这时电话像被掐着脖的猫一样尖叫起来。“当然想,”我告诉他,“我现在血里酒量低得要死。”

“那雪松馆九见。”他说。

雪松馆在大学大12号,我在第十大3号,相隔仅几个街区,吉姆在第十二大二号,所以雪松馆是我们这条杠杆的支。这也是我喜它的原因之一;另一个原因是他们的提尼酒份量很大,伏特加的量大也很足。“那儿见。”我说,然后挂断。

吉姆很厉害,是个的治丧人。实际上从技术上来讲他已不算是治丧人,他毕业后了棺材推销员,如他所形容的——“一份未雨绸缪的事业”。葬礼行业委婉说辞盛行,据他们的行话,实际上没有人“死”,他们只是“搬走了”,和到另一个时区旅行没什么区别。

他总是穿着过时的夏威夷衬衫,即便冬天也如此。你看着他时会觉得他只是个普通的意大利蓝领男人,比如巡警或小比萨店主,但他是个不折不扣的治丧人。去年我生日时,他给了我两只瓶,一只装着漂亮的粉红,另一只装着琥珀,竟然是尸防腐剂。我不是个小肚的人,但这件事实在是太格了。

几个小时后,我走雪松馆,顿时浑舒畅。我的左边是个大的旧吧台,一个世纪前由几株老橡树手工雕刻而成。这个老吧台竖在那里,恰似对自然保护主义者不屑一顾地竖起的一中指。吧台后面的墙上镶着同样的木,里面嵌着一面蚀刻而成的;镜旁是灰暗的有彩玻璃灯照的铜灯座。这个地方的灯泡没有超过二十五瓦的。酒吧后是漂亮大的木制售台,里面卖排、鱼和薯片,还有芝士三明治。我想我可以在这里生活下去,并且是一前所未有的生活。

虽然我已早到了五分钟,但吉姆已经坐在吧台那了,半杯提尼已下肚了。

提尼不错嘛,”我说,“来多久了?”

“我太渴了。刚到。”

他正目不转睛地看着一个女人。那个女人独自一人坐在唱机旁,穿卡其布休闲,粉红和白条纹相间的津布衬衫和白锐布鞋。我立刻断定她是个刚下班的护士。

“她不是你喜的类型。”我说。

他看着我,一脸你怎么知的表情。“为什么不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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