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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3/3)

顿了顿,理了理自己的思路,“我不得不向你说自己的真心话了,我从来就没过你……”官之麟说了很多,刘月琴什么也没听去,只知他正跟她商量离婚的事儿。

男人如此客气地跟女人谈离婚,在她看来是十分稀罕的,常识告诉她,男人只要凭一纸休书,就能把女人打发回娘家。

她的一位表就是因为不能生育被丈夫抛弃,结果自寻短见。

离婚对女人来说永远是一件见不得人的丑事。而现在,既然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刘月琴便估摸丈夫已不能够随意休了自己,新社会大概有了新规矩。我死活不离,你又能把我怎么样?

危机关,她充分发挥小杂货店主后代的明意识,悄悄教儿官群写信,向远在家乡白石铺镇的老公公求援。

官之麟见协议离婚不成,一不二不休,单方面采取行动,决要求从封建包办婚姻中解放来。

经有关门层层调解,没有结果。

于是,他脆把一纸离婚诉状递到了自己所属的区人民法院。

正当官之麟准备运用自己的影响力使离婚得以顺理成章,他那年届古稀的父亲在一个族弟的陪同下,颤巍巍赶来上海。诚恐诚惶的官之麟心里暗暗叫苦。

其老父只掷下一句的话:“月琴生是咱老官家的人,死是咱老官家的鬼。你要离她,先给我打一棺材!”

说罢离去,连留一宿也决不肯。

官之麟哪敢造次,只得乖乖从法院撤回离婚诉状。他的第一次离婚便如此不了了之。

仿佛什么也不曾改变,表面上,刘月琴一如既往地对待官之麟,官之麟也一如既往地对待刘月琴;又好像什么都改变了,比如官群看父亲,在原有的距离中就很明显地多了一层隔阂。除了母俩偶尔的嘀嘀咕咕,家里已是死一潭。

一年后,官老先生溘然长逝。

惊闻噩耗,刘月琴哭得死去活来;办完丧事回上海那天,依依不舍的刘月琴又在公公的坟前长跪不起。这一切都让官之麟唏嘘不已,决心与妻偕老,再不作非分之想。

要是官之麟的边没有现一个叫燕玲的女人,这个故事就可以告一段落了。

真可谓:结是缘,离是命。

燕玲是刚调来本区法院的法官,官之麟的下属,芳龄27。据说其父是香港的一个不大不小的资本家,家教甚严,却适得其反地塑造了她叛逆的格。1941年底,太平洋战争爆发,香港沦陷。从教会学校毕业不久的燕玲,与几个血青年,瞒着父母,上了大陆,几经辗转,投奔延安,先在延安女大学学习,后到陕甘宁边区法了一名审员。

早在“女大”期间,燕玲就曾听过官之麟讲课,为他的博学多识、儒雅风范所折服。当然,学生倾慕某一位老师和老师关注某一位学生总是相得益彰的,官之麟也注意到了她,主要是因为她的活泼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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