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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很快就结了婚。
婚后游了一圈“新马泰”。回来后,许丽华让廖宗晨辞了工:“你也挣不了多少钱,闲着玩儿吧,吃好穿好,把自己弄得风度翩翩,晚上能陪我唱歌跳舞游车河就行。”
她不想让他渗入自己的事业领域,了解自己的生意内幕。
女强人之所以成为女强人,是因为她能够战胜大多数男人,但她又很容易被自己的丈夫击败。这是她从许多成功的女人那里得来的经验。
廖宗晨不承认也得承认,不愿意也得愿意:自己终究不过是被许丽华以婚姻形式“包”起来的男人。
男人没有事业的寄托,当然就没有归属感了。起初,廖宗晨的心里不仅有一种不能承受之轻,还隐隐有一种耻辱意识,但许丽华的盈盈一笑,风情万种,一下子又能把他的烦恼尽释。慢慢地,他就习惯了自己扮演的角色,干脆装聋卖傻。
婚前,廖宗晨并不觉得许丽华特别忙,婚后,就感到她太忙,不知忙什么。她常常半夜回家,甚至整宿不归。
他从她躲闪的目光里捕捉到一丝歉疚,也从她的发际颈脖间依稀嗅出一丝淡淡的男人味——那是他第一次来许丽华的家就感觉到了的东西,并一直挥之不去。
他想跟她谈谈,然而怎么也捞不起话头。倒是许丽华看出他的心思后,坦率地说:“在家,我的眼里只有你,但一出门,就要溶入世界。我给你自由,你也要给我自由。对吗?”
廖宗晨笑了那么一笑:“当然。谁让我一进你的门就上了你的床呢?”
“这只能说明,你是一个容易逢场作戏的人。”许丽华也笑了那么一笑。
他本来想表白他不是那样一个人,然而他脱口而出的就是:“彼此彼此。”
说出这四个字,他突然深切地觉悟到,他廖宗晨在骨子里,实际上已经堕落。
既然夫妻之间那层暖昧的薄纸捅破了,在婚外性行为上,两人就达成了某种默契。当然许丽华对廖宗晨的金钱约束,使后者并没有真正的性自由,只不过沦为她“性爱公关”的一张王牌而已。
许丽华是一个野心勃勃的女人,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有一次,她携廖宗晨,请一徐娘半老的女港商及她的女助手吃饭听歌。三女一男,开不得女人与女人之间的玩笑,也开不得女人与男人之间的玩笑,席间气氛无可救药地沉闷。
人影婆娑,灯光昏暗,桌上的烛火轻轻摇曳着。廖宗晨只见那中年女港商轻轻地晃动着高脚杯,不时将眼角的余光瞟向他,就明白她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他看看许丽华,后者如同女港商阴暗的同谋,也一再用目光向他示意着什么。
他的胃部突然一阵痉挛。
当然,这呕吐的感觉,既不是因为女港商的丑陋,也不是由于妻子的无耻,而是来源于他对自己的恶心——一个男人成为女人们的玩物,你连自我忏悔的资格也没有!
他借口上洗手间,跑到歌舞厅外面透气。许丽华立马跟过来,说:“这个客户相当重要又相当顽固,如果她真的看上了你,不仅这单生意万无一失,而且我还能任期跟她合作。”
廖宗晨耸耸肩:“请记住,我他妈是你老公埃”“我都不在乎,你在乎什么?事儿成了,给你30%的利润。”
廖宗晨呆了一会,即麻木不仁地一笑,回到桌边,很绅士地邀女港商进舞池,跳得手心是满把的冷汗……女港商就做了他的第二“承包人”,如果说许丽华是他的第一“承包人”的话。
接下来,他接二连三被许丽华“租借”、“转让”给形形色色的富姐,变成了一具行尸走肉,一架做爱机器,一只被无限“克卤下去的性的”干细胞“。你是一个货真价实的丈夫,系许丽华版权所有,但同时是n个可以复制的情人,n个以假乱真的赝品。
也好。即使赝品也卖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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