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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3/3)

传了“龙”之后,婚姻又步死亡怪圈。

这一回,她不仅找不到当年勇敢的影,连站立的力气也没有了。男方建议和平分手,遭到她泪雨倾盆式的拒绝。于是这位一度潇洒的“女权战士”,成了死亡婚姻的俘虏,自选的永久囚徒。

苏谨芬觉得她说得很有理,于是拒绝离婚;白瑞明也很清楚,苏谨芬这样的妻打灯笼也难找,于是真真假假地拖着。筱哪肯善罢甘休?于是在领导面前闹,来白瑞明家里吵,用砖砸窗玻璃,威胁苏谨芬:“你死赖脸的,看我怎么收拾你!”

此外,还公然堵在她上下班的必经路,骂尽难听的话,甚至还有大打手之势。

苏谨芬忍无可忍,向法院递了一份状告“第三者”破坏他人家、并名誉侵权的民事诉状。然而,法院不予受理,因为现行《婚姻法》中没有此类法律依据。

那就离婚吧,法院总可以受理了是不是。

因女儿不满3岁,法判给苏谨芬,所住房自然也归女方带孩拥有。白瑞明毫无怨言,那房本来就是苏谨芬买的,当他拎着自己的东西门时,回一望,有惆怅,手心即被前妻过一东西。一看,是一张存折,1万元。

“我不要。”他说。

她笑了那么一笑,把门关上了。

白瑞明跟筱并未结婚,只是同居,或者不如说是试婚。这是筱提来的,她白瑞明离婚,很大程度上是找一心理平衡和情绪发,真要她嫁给他,由红杏墙的浪漫型转为婚姻实惠型,她骨里还很不愿意呢,因为他穷。

他们的试婚,除了“老鼠之夜”还剩下一悉悉卒卒的温情和生理上的充足理由,似乎并没有什么允诺的意义,两人之间的关系好比微调,调不好就拉倒。

男女之间,为易为难。

不到两个月,筱就被来自汕的某五旬富商,以香车席卷而去,留给白瑞明的连一丝浮尘也没有。

玩了一把,输了个光,白瑞明自然又想到前妻的;而苏谨芬,离婚时尽表现得很平静,但内心有极的挫折。缘于孩这条纽带,彼此仍不时见面,两人外表上的变化也颇有意思——苏谨芬特别注意心修饰自己了,穿上从前时也不曾穿过的新衣裙,又剪短了发,看起来更亮丽活泼。这样是为了向前夫传达一义:瞧。我生活得很不错。我是不是很有魅力?你放弃我是不是很可惜?

与她恰成对照的是白瑞明的颓废,从前的整洁然无存,一的穿着,一副皱的心态,无疑在传达着这样的信息:瞧。我错了,真是自讨苦吃。我到内疚。难你一也不同情我吗?莫非你没有一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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