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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了“龙
”之后,婚姻又步
死亡怪圈。
这一回,她不仅找不到当年勇敢的影
,连站立的力气也没有了。男方建议和平分手,遭到她泪雨倾盆式的拒绝。于是这位一度潇洒的“女权战士”,成了死亡婚姻的俘虏,自选的永久囚徒。
苏谨芬觉得她说得很有
理,于是拒绝离婚;白瑞明也很清楚,苏谨芬这样的妻
打灯笼也难找,于是真真假假地拖着。筱哪肯善罢甘休?于是在领导面前闹,来白瑞明家里吵,用砖
砸窗玻璃,威胁苏谨芬:“你死
赖脸的,看我怎么收拾你!”
此外,还公然堵在她上下班的必经路
,骂尽难听的话,甚至还有大打
手之势。
苏谨芬忍无可忍,向法院递
了一份状告“第三者”破坏他人家
、并名誉侵权的民事诉状。然而,法院不予受理,因为现行《婚姻法》中没有此类法律依据。
那就离婚吧,法院总可以受理了是不是。
因女儿不满3岁,法
判给苏谨芬,所住房
自然也归女方带孩
拥有。白瑞明毫无怨言,那房
本来就是苏谨芬买的,当他拎着自己的东西
门时,回
一望,有
惆怅,手心即被前妻
过一
东西。一看,是一张存折,1万元。
“我不要。”他说。
她笑了那么一笑,把门关上了。
白瑞明跟筱并未结婚,只是同居,或者不如说是试婚。这是筱提
来的,她
白瑞明离婚,很大程度上是找一
心理平衡和情绪发
,真要她嫁给他,由红杏
墙的浪漫型转为婚姻实惠型,她骨
里还很不愿意呢,因为他穷。
他们的试婚,除了“老鼠之夜”还剩下一
悉悉卒卒的温情和生理上的充足理由,似乎并没有什么允诺的意义,两人之间的关系好比微调,调不好就拉倒。
男女之间,为
易为
难。
不到两个月,筱就被来自汕
的某五旬富商,以香车席卷而去,留给白瑞明的连一丝浮尘也没有。
玩了一把,输了个
光,白瑞明自然又想到前妻的
好
;而苏谨芬,离婚时尽
表现得很平静,但内心有极
的挫折
。缘于孩
这条纽带,彼此仍不时见面,两人外表上的变化也颇有意思——苏谨芬特别注意
心修饰自己了,穿上从前
空
时也不曾穿过的新
衣裙,又剪短了
发,看起来更亮丽活泼。这样
是为了向前夫传达一
义:瞧。我生活得很不错。我是不是很有魅力?你放弃我是不是很可惜?
与她恰成对照的是白瑞明的颓废,从前的整洁
然无存,一
皱
的穿着,一副皱
的心态,无疑在传达着这样的信息:瞧。我错了,真是自讨苦吃。我
到内疚。难
你一
也不同情我吗?莫非你没有一
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