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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楠便撅着嘴,跟胖男人嘟哝不干了,他要回家。胖男人不高兴,但也不勉强,让他先吃了饭再说。
午后,那个像白骨精的瘦女人跟胖男人从里间走出来,和颜悦色对呆坐在店门口的段楠说:“阿姨明天要到四川出差,阿姨送你回家吧。”
段楠顿时勾住她的脖子,还亲了亲她那散发着某种古怪气味的粉脸儿。
然而,天真的小段楠被卖到了一个偏僻的小山村。买主是一对中年夫妇,软硬兼施,磨了他一个月,段楠似乎被驯服了。在此期间,他前后潜逃3次,又3次被抓回,每次都被打得皮开肉绽。
那女主人尤其凶,双脚呈内八字站着,一副无法无天的样子。有一天,她逼迫段楠叫一声“妈”。后者不得已,十分蔑视地服从了她的意志。她居然好意思哭了起来,让段楠心里溜溜地笑死了。
渐渐地,女主人放松了警惕,段楠瞅空子第4次潜逃,遇上了一个好心人,一个货真价实的好心人,一个从外乡来的后背微驼的爆米花贩子,向他哭诉了自己的遭遇。他给了段楠大包爆米花、一盒火柴,教孩子先躲到附近的山洞里,等两天风平浪静了,他来接他远走高飞。
段楠言听计从,担惊受怕枯坐洞中,至黄昏时分,打算抬一点柴禾取暖,于是起身走出山洞……翌日上午,爆米花贩子放心不下,特意又到山洞去瞧了瞧,孩子不见了,那大包爆米花和火柴却丢在地上。他有一种不祥的预感——孩子可能出事了!
果然,他一走到镇子上,就听见四处传言:今儿凌晨5点多,有人在菜币场的肉类行,发现一个昏迷的下身血淋淋的男孩,被挖去了两粒睾丸。幸好被及时送进医院,才捡得一条小命……半个月后,有报纸披露:贵州某地,一乡下郎中,天良丧尽,为治病计,残忍挖出一四川被拐卖迷童的睾丸,煲了冬虫夏草。此犯现已抓获归案。日前,被害男孩,已由公安、民政、妇联诸部门,联合派员护送回家。云云。
家在哪里洪敏2岁时,父亲因偷窃罪被判6年监禁,母亲跟父亲分了帐,狠心丢下她,嫁给县城里的一个生意人。小洪敏与奶奶相依为命。
奶奶人缘好,四邻八舍同情祖孙俩,常给予她们这样那样的基本帮助,使之勉强得以维持生计。奶奶年迈多病,只能靠纳鞋垫到20里地外的小镇去卖,换一些零分碎角,供洪敏上学。每每放学回家,远远望见屋檐下奶奶慈祥而卑微的背影,她幼小的心灵就一阵阵颤栗,眼中的泪水就很稠地打转。
父亲出狱后,在小镇一家村办企业找了一份临时工,把洪敏接过去生活了一段时间。可父亲脾气暴躁,又无法从往事的阴影中解脱出来,看见洪敏,不禁想到无情的妻子,因此对女儿越看越不顺眼,动辄拳脚相加,认为这个错误的“产品”完全是累赘,不时扬言要把她送人了事。
半年后,父亲再婚,后妈很丑,但一点儿也不温柔,像一位女足前锋,射门意识非常强烈,一打上洪家的“主力位置”,便一脚把洪敏踢回给了她奶奶。
奶奶犹如风中之烛,终于在洪敏13岁那年的炎夏,告别了这苦难的尘世。洪敏哭得死去活来,擦干眼泪,问父亲要钱交秋季学费。后者偷偷摸摸给了她100元,怂恿她去找她妈。
可怜的洪敏怀揣一张母亲刚跟父亲结婚时的3寸黑白小照,走遍县城各个角落,东寻西问,一无所获,只是被一位曾跟她妈一起摆过水果摊子的老伯不太有把握地告知:她妈八成去了某市。
抱着一丝侥幸心理,洪敏连夜坐火车去了某市,整天倘徉于大街小巷,徘徊于水果批发市场,也捞不着她妈的蛛丝马迹。尽管她不敢乱花一分钱,每顿只吃两个馒头充饥,晚上睡火车站的候车室,还是很快囊空如洗了。
失望之极,她几次动了回到父亲身边的念头,然而,一想起如同母夜叉般狰狞的后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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