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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理智必须介入。
在理想和现实之间保持平衡很重要。最初是热恋的激情,后来每个人都发现,对方也只是一个普通人而已。婚姻需要两个方面:热恋时期和现实的看法。
有一个人浪迹天涯,坚持要找一个最完善的人结婚。终于,皇天不负苦心人,他找到了。可是,他仍然没有结成婚,因为,那个最完善的人告诉他,她也正在找心目中最完善的人。退一步讲,即使他们结为伉俪,也仍将得不到幸福,只因为他们不懂得天时、地利、人和的铁律,不懂得婚姻的选择和培育都是一门艺术埃关于这种“艺术”,我十分欣赏一位纽约作家的感觉:他写作时,常被公寓照明灯的噪音吵得几乎发疯。后来有一次,他出去露营,当他静听木柴烧得很旺时的响声,一下子联想到这响声跟照明灯的噪音差不多呵,为什么你喜欢这响声而讨厌那噪音呢?如此一“等同”,重点便转移到令他愉快的事物上了。结果,头几天他还注意到那些噪音,不久就完全忘记了它。
夫妻关系中一些不愉快的矛盾,不正是可以用这种“艺术”转移、化解的吗?
当然,有时“狼来了”,单靠这种“艺术”无法阻挡,还要加上勇气和信任。危机能毁灭家庭,也能加深爱情。大多数幸福的夫妻,生活中至少都经历过一次大的危机,但跟离婚夫妻不同的是,他们共同经受住了危机的考验,出人意料的是,危机反而使他们产生了终生难忘的印象,更加紧密相连。
如果婚姻,靠“艺术”、勇气和信任还拯救不了的话,那只好该怎么样就怎么样了。
然而,人们总是不甘心呐!
物极必反。在全世界离婚率最高的美国,1997年,路易斯安那州通过新的婚姻法案,推翻了以前宽松的“无责任离婚”形式,施行一种更为严厉的契约婚姻法案,规定夫妻只有在诸如通奸、性虐待、遗弃、长期分居或重罪判刑入狱等少数情况下才能离婚,否则没门。
而在佐治亚州,法院虽然没有这么板着面孔,但还是率先办起了以离婚者为对象的“离婚学校”。凡是诉讼离婚的夫妻必须先去学校上课,否则没门。尽管课前有些夫妻以为这是法院的无理要求,表示抗议,但课后,却对上课使他们“起死回生”,大表感激;即使不能“起死回生”,他们也会好合好散,文明处理离异事宜。
在我国,首家由法院、工会、妇联、民政部门联办,以指导文明离婚,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宗旨的“离婚学校”,早几年也在南京成立,取得了不错的社会效益。
也许你会认为,相对于几近燎原之势的婚姻家庭“失火”现象,这些举措不过是杯水车薪。但人们确实在努力做了,生活已严峻到这样的地步,连不选择本身也是一种选择,许多事是做也不好、不做也不好,那就做吧!
新的婚姻家庭形式,如试婚、合同婚姻、“七减五”家庭、“丁克”家庭,纷纷出现,与其说是人们的一种自觉的选择,还不如说是一种不自觉的探索。
试婚制度,据考最早可追溯到古代的苏格兰,后被教会取缔了;本世纪20年代,北京大学的一些著名学者得风气之先,也曾倡导过这种特殊的婚姻形式,经过半个多世纪的销声匿迹,如今又成为一股潮流,在未婚、再婚、复婚者中间兴起,对传统婚姻形式和“洞房花烛夜”、“处女”等观念展开了挑战。
最主要的原因是,离婚热使人对家庭产生了怀疑,传统的夫妻关系令人失望,你不试着跟某个人过一段日子,哪知对方是不是真的适合你呢?避免草率、盲目的结合,试婚,是为了不再后悔,不再轻易分手。
试婚中的处女问题,其实完全是一个心理障碍问题,强调处女观,往往导致性神秘、性饥渴,甚至性变态。旧式婚姻,从不相识,一下子到同床共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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