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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3/3)

制落地钟和反映廷生活的贝雕屏风所引了,或者说是被蒙蔽了,所以当我提订我的书要先些订金,他们都没表示任何的异议。尽这间房我包了三年,而实际上我连一天也没住过,住在这里我睡不着觉。因为我是睡在棺材里长大的……我总是把我的房让给新结识的批发商住,既是为给他们省住宿费,也为给他们留下个好印象。不用说,我的目的显然达到了。多少年以后,有人提起我,还夸我仗义。我在告别这间房的时候,留恋地望了望那晶吊灯,那落地钟和那屏风。

在疾驶的车上,一想起我可能会见到我曾经的妻和有着一对长睫的女儿,我脸颊上的肌就禁不住搐,我不知该不该让他们见到我这张病态的脸,想起这些,我便忧郁得不能再忧郁了。一路上,我仿佛有撒不完的,司机便不得不停下车,让我在公路边上卸掉膀胱里的负担,西西和伯爵怕有碍观瞻,还特意给我遮挡着。

我们书店里的那些女店员早已在我到达之前,就给我找了个安逸的住,在一个幽静的小区。

我一屋,她们就叽叽喳喳地告诉我,床上特意给我铺了两条褥,让我试试舒服不。一路颠簸,我早已得不行了,只好一把一把地吞服速效救心。我对她们说我不在乎躺在哪里,也不在乎舒服不舒服,我是在棺材里长大的。

我们乡下的规矩是这样的:人一到四十岁,就开始准备棺材,而且把棺材停放在堂屋里,隔两年还要刷一遍大漆。要是谁到了岁数,没准备棺材,会叫人笑话的,就像笑话千金小上街没穿鞋似的。那时候,我一直睡在为准备的棺材上,因为我喜。三九天睡在里边,和;夏景天就把棺材盖翻过来,睡在凹去的盖上,跟一只猫似的……

对了,我好像忘了说我的书店,我的书店是专门卖旧书的,鲁迅、杨振声和郭沫若等现代作家的各版本的作品应有尽有。也许就是因为书太陈旧的缘故,伯爵给我找来的店员也都很陈旧,年岁大就不说了,模样也都像濒于绝落里挑选来的爬行动一样。不过,既然伯爵是我请到这里当经理的,自然一切都该由他,我不好指手画脚,况且伯爵经营得也不错,许多读书的、教书的和藏书的人都是这里的常客。

行了一半的生意,不能就此打住,即使是结束,也要好善后工作,这一切只好要西西接手,只是怕一个人忙不过来。这时候,我想起一个人来,一个外号叫“摇篮”的小。一个月以前,他到北京找过我,说是他下岗了,闲散着,想给我打个杂什么的。他那恭敬和谦卑的态度,我倒没特别在意,给我留下刻印象的是他泪跟我倾诉他父亲如何痪在床,而他母亲如何辛勤劳作的情景。我决定了,让摇篮来辅助西西一下。

若是问我一生中过的最愚蠢的事情是哪一件,那么不用说,莫过于是起用摇篮这件事了——至今我还在后悔。

只是,当时我没有意识到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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