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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3/3)

诉我,说他受的苦足够使我放弃我的主,我的上帝是一个骗,上帝的创伤是装来的,上帝的痛苦完全是作戏。他质问我,复活的耶稣到底为我了什么。这些话未免太过分了。虻要我的人弱变成反抗上帝的毅!啊,我的儿怎么会变成这样!他把我早已破碎的心放在一个小盅里像捣蒜那样捣。他是为了践踏我已破碎的心才回来的吗?我突然到心里一阵绞痛,剧烈的绞痛……讲革命故事的丽莲以为我开始憎恨上帝了,以为我在虻的质问面前理屈词穷了,以为我开始觉得上帝只是用“两片染满鲜血的嘴微笑着,俯视着人类的苦难和死亡”。这话是丽莲编的,不是我说的。丽莲与虻一样,把人的罪过嫁祸于上帝,把人类相互残害的鲜血归罪于基督。他们都错了。基督的鲜血是为了赎人类相互残害的鲜血的酱、使之重新变得鲜红而的。更可笑的是,丽莲把我的悔罪变成上帝的悔罪,似乎上帝对人类犯下了滔天大罪。这是一夸张的、混得一塌糊涂的无神论思维。不,这是一新的有神论!虻觉得自己才是上帝,我的上帝占据了他应占的位置。虻竟然说,耶稣只在十字架上被钉了六个小时,他在十字架上被钉了整整五年,他比耶稣还要伟大,就像罗伯斯庇尔要疯之前说的:“我和耶稣比起来,谁的牺牲的神更大呢?”的确,我的儿死了,我的丧之痛令我能够会到让自己的儿钉死在十字架上的圣父的苦楚,看到圣父竟丢开自己的亲生儿,让他去遭受悲惨的命运,为人类赎罪的血就在圣耶稣上。我不明白的是,有的人因为自己个人的痛苦而信了主的救恩,有的人因为自己个人的痛苦成了主的仇人。这究竟是什么原因呢?也许是因为个人偶然的情。一个人的情是自然而然地被造化来的,上帝不了人的情。上帝造人的教义说的只是,人的生命的神圣是上帝的受死造就的;无论人的自然生命如何的偶然,都不应该蔑视一个人生命的脆弱。虻的怨毒既是我的罪过造成的,也是他的情造成的。但他毕竟是我的儿,因此是我私人的痛苦。虻不仅觉得我欺骗了他,也觉得他的母亲欺骗了他。他的怨恨是对我和葛兰第斯的情的嘲。我因为这而铸造了无比的怨毒。他毕竟是我和他母亲的的结晶。……我一生都葛兰第斯。我老了,知自己时日不多。我多么渴望能安葬葛兰第斯的墓,与她长眠在一起。啊,我的为什么那么绞痛……  

我就是无辜的人民

事情是这样的。本来我可以过好端端地生活,却被那个神父骗了。我喜琼玛,波拉却老是围着她转,我妒火中烧。其实,我们都是一个镇上一起长大的伙伴。那时,我在神学院念书,琼玛和波拉刚从中学毕业,准备上大学,我们一起参加了一个革命团的活动,只不过琼玛和波拉比我参加得早些。虽然波拉是我的革命同志,并不等于因此有权利围着我的琼玛转,我产生醋意也是太自然不过的事。鬼使神差,我却要为这事跑去向神父忏悔,喜一个女孩有什么好忏悔!没想到这神父告了密,害得波拉和我都了狱。同志们还以为是我卖了波拉。为这事,琼玛打了我一耳光。多可怕的事!我心的人打了我一耳光,而且是为波拉打的。在我心中,琼玛是温柔可的圣女,我竟然因为波拉挨了她一耳光。更可怕的是,从狱里来,我的异母兄弟尔顿告诉我,我是私生,我的亲生父亲就是我无比敬的蒙太尼里神父。什么叫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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