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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寻求生命意义、不为什么事业奋斗的人生。为生活本
寻找一
意义、为这或那
事业奋斗,会错过兴奋的生存
眩。托
斯和特丽莎的生存
觉的差异就在于此:托
斯一直在为自己的事业奋斗,特丽莎只想过相契的俩人生活。托
斯最后承认,他差
错过了幸福。寻求意义的人生必然导致归罪的人生,因为,所要寻求的意义不是一个人的
能够拥有的东西,难免成为捆束人
的
德绳索。
德归罪就是用
德绳索捆束人
,其正当
依据就是寻求意义的人生。
德归罪有两
,他人归罪和自我归罪。我在前面已经谈到过他人归罪的情形。在昆德拉看来,更可怕的是自我归罪。据他说,卡夫卡讲故事的主题几乎都关乎自我归罪:从没有
任何坏事、或者说不知自己
过什么坏事的k生活在他人归罪的
境中,日
久了,k开始觉得自己真的有罪,开始用不是自己的
德原则来审判自己的生活。自我归罪是个人的一
生存状态,由社会的或意识形态的他人归罪来审判自己,自己让自己变成有罪的人。无论哪
归罪,都是
德形而上学的。所谓
德形而上学,就是要求每一个人寻求既定的有意义的人生,有如古典音乐,生活必有一个主旋律,和音是为此而
置的。人义论自由
理有如现代音乐:生活中没有主旋律、没有调
,当然也就谈不上非要有走向终结的和声解决。要克服
德归罪,必须拋弃寻求有意义的人生这一
德形而上学的律令。人义论自由
理用“兴奋的
德”对抗
德归罪,让个
的生命不再受寻求既定的有意义的人生这一
德形而上学律令的支
:兴奋的
德与审判的
德相反:在它的保护之下大家都
他们想要
的事:每个人都已经可以
自己的大拇指,……这是一个没有任何人准备要放弃的自由:请看看地铁里您周围的人们:坐着的,站着的,每个人都有个手指放在脸上的一个孔里,在耳朵、嘴、鼻
里,没有人
到被别人看见,每人都在想着写一本书去说
他的不可摹仿的独一无二的掏鼻孔的自我;任何人不去倾听任何人,大家都在写作,每个人都像
摇
一样写作:单独,为自己,集中在自己,其实却和所有别的人一样重复相同的动作。在这
形式统一化的自我中心主义的境况中,负罪的
觉不再和过去一样起同样的作用:法
始终在工作,但是它们仅仅为过去所
迷;它们只瞄准着世纪的心脏:他们瞄准着上年纪或死去的几代。(《遗嘱》;235页)如果“兴奋的
德”战胜了“审判的
德”,人生过程就变得迷雾(
德的模棱两可)般迷漫。昆德拉用生存迷雾比喻没有
德法
和
德归罪的生存状态,与晴天白日的生存状态形成对比。在迷雾中前行与在黑暗中或艳
天中前行大不一样。黑夜与光明相辅相成,雾中的光景没有光明与黑夜之分,也就是没有善与恶之分、有意义与无意义之分。在黑暗中,人们什么也看不见,人们是盲目的,人们受到制约,人们不自由。在雾中,人是自由的,但这是在雾中的人的自由。(《遗嘱》;238页)昆德拉毕竟是自由主义的
理思想家,懂得人的
德自由的有限
。他提供的这
心安理得的自由
理,不是大智大慧、
彻人生的
理,而只是一
在有限的现在中享有的自适
理,一
自
的自由。无需寻求有意义的人生,就好像无需寻求令自己心
的
者,既然如此,自
的自由就是再合适不过的了。问题是,在迷雾中前行,过不寻求有意义的人生的生活,是否真能心安理得?自
的自由是否真的舒服得很?毕希纳看到,人义论自由
理最终会在冲动的自由
上撞得粉碎。昆德拉却觉得,“随着思想的自由,词语、态度、笑话、思索和危险思想的自由,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