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虑。当文字为了利益而生,为名气而苦求璀璨,那它已不纯粹是文学。我只求能默默地写,这一辈子我活到老、就会写到死。写自己的心情,写人生的故事和感悟,只求与有心人共勉之。”
“只求与有心人共勉之。。。。。。”他喃喃地重复我的话,看着我的眼里含了愈发浓重的深意,“小姐真的很特别。。。。。。”txt小说上传分享
七十一锋芒毕露6
原以为今晚会灰溜溜地独自在角落无人问津,没想到兰必成的出现,让我今晚难得寂寞。
国内某高校毕业,后又去英国深造,之后回国依靠祖辈支持,创办阿芙兰传媒,几年之内瞬间成为国内十大传媒之一,海龟的蝴蝶效应不能说不是必备手段。
三十岁的他,朋友圈与我先前观察的四十岁群体又有不同,以海龟高学历为主,年轻有为、开朗豁达、活力四射、热情奔放。其间有人快人快语,亦有人深谙社交之道,目光故作老道深沉,却不过是一副乳臭未干的面孔——这类人一看就未经历社会的大风大雨,靠祖辈荫庇游学各国、有朝一日结识手握国家重权的一干人等,刚刚经手的事业,如金鹏展翅、立时在国内腾空万里。
但,这种场合,对每个人无须深知,不过见面如故就够了。
他的朋友对我并不好奇,也许在圈子里漂亮女人见多了,审美已经麻木。
不过,我总是不甘冷清的,他们欧洲、美国的文化神侃一圈,我总要插点话进去,表示我不是个喝得半醉的木偶。
“你说,为什么男人和女人要接吻呢?”一个不到三十的小伙子,开始这个饱含生物科技的话题,“兰必成,你最聪明也最老道,解释一下。”
兰耸耸肩,不置可否地抿口酒,“古代意大利发明了酒,但很稀少。除男主人之外,妇女是严禁饮酒的。妇女违反禁令将偕其丈夫一起受到严厉的惩处。因此,那时的男子外出时都提心吊胆,惟恐妻子在家中违禁饮酒遭到杀身之祸。所以外出回来的第一件事就是俯下身来,把鼻子凑到妻子嘴边闻一闻,是否有偷饮的余香。久而久之,这种闻唇的举动便发展成为接吻了。”
我崩弹着酒杯杯壁也不甘寂寞,“不过我还知道另一个传说:上古时代男人出去狩猎,本能地疑惧自己的妻子会被人所乘,相偕饮酒作乐。于是,男人一抵家门,便把舌头伸进女人口中,探查有没有酒及其他可疑食物的味道。同样道理,女人也为保证清白,丈夫进门时自动把口张开让他嗅闻。欧美一些国家的家庭,都有夫妻一方出门和回来时,先接个吻的仪式,可见此原始遗俗流传迄今,经久不衰,功不可灭。”
兰必成对我很有兴趣,目光总是随性却暗含深意地观察我,我执杯痛饮故作视而不见。他对我的兴趣——天知道是哪种兴趣?
这样的男人,身边何尝没有女人?无须憧憬亦无须幻想,今晚不过是灰姑娘,穿着水晶鞋在这里纵情而已,我的王子并没有出现。。。。。。
漂亮女人总是容易吸引男人眼光的,若漂亮里带点与众不同或本质上的*不羁,就更让男人耐人寻味了。
本来抱着展示自我、放松一刻的心情而来,见有人欣赏,又何必要黯然一隅?索性放开了手狂欢而去。
上流社会的社交舞,总归不能让我挥洒自如——太多的规则,让人不敢越雷池一步,稍有放纵,登时贻笑大方。兰挽着我舞了一曲,忽然凑近我耳际,语气暧昧:
“icis!你是不是喜欢迪厅?我看那里的气氛比较适合你。。。。。。teo环境不错,我常去。。。。。。”
看见他目光里闪烁着若有若无的希冀,傻子也能看出他从这具皮囊里、需要看出点什么,我两指捏着酒杯,偏着头盯着他看,忽然莞尔,心情如同接应了招降书般大好起来。
“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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