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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3/3)

。梦不在我希望结的女友的范畴之类,等到我真正认识到她的好,及我对她的好有了反应的时候,我已经觉得来不及了。虽然,她还是她一个人,我还是我一个人。

即使我真的接纳她她,她也不见得能够坦然接受。因为那一次“币事件”之后,她更显得在我面前自卑了。她的内心里有一永远也抹不去的影。自卑就如同一个瘤或一条细血一样,也会成为人的一个不可除的分。情倘若成为一累赘的话,无论是哪个,都会是不幸的。情是平等的。我和她只能选择放弃。

在老麦歌厅里唱了一个暑假的歌后,暑假一过,我就再也没有到老麦歌厅里去了。刚开始想去老麦那儿走走,为的是去看看梦这个朋友,但每次决定去的时候打电话到老麦歌厅找梦,电话里传来话说“她刚去就是她正在忙……”。我当然知她是故意在躲我。

一年多来,我们几乎没什么联系了。后来想想,我渐渐地就明白过来了。我对她的那份所谓的情,其实里面是掺杂了许多的同情的。在我无能为力的时候,我能够给她的也只有同情了。

一想到这,我就觉得我有些无耻。

放弃我,是对的。因为直到我遇上柳迎风之后,我才更加肯定。

但我注意到,梦同阿帆在一起时,仍然到自卑。

我想,梦当初既然肯放弃我,同样也会自动放弃阿帆的。

柳迎风听我讲关于我和陈小曼之间的事时,听得相当认真,几乎是侧耳聆听。讲到后来,我问她:“怎么样,陈小曼不错吧?”

柳迎风只是撇撇嘴:“谈不上怎么样。”

我以为柳迎风是瞧不起陈小曼的那职业。我敢担保,这一项,再过一百年也还是一叫人瞧不起的事儿。事实上不是这么一回事儿,柳迎风瞧不起的是一个人在情上变得不自信。柳迎风说:“输掉情的人,是这个世界上最愚蠢的人,也才是真正的被打败的人。不论是男人还是女人。”

我很赞赏柳迎风说的这句蕴着哲理的话。“女人的心是不能得罪的。一旦得罪了女人的心,恐怕了辈都无法弥补。”我想这样补充说一句,可我终究还是没有说来。

她顺便赞赏了一下我在情上的自信的态度。我有些得意洋洋。的确,当初上柳迎风实在是需要勇气和信心的事儿。

我了解小曼就像小曼了解我一样,不多。都不过只是读懂了彼此表面的、或由内心自然而然来的那一小分,非常有限。或许小曼了解我比我了解她要更多一些,可是,多的那一分了解倒使她越发的陷于对我的不解之中。最后连了解我的那分也变得模糊和渺茫起来。这就导致她没有将对我的行下去的缘故。

我不再叫她梦了,我现在叫她的实名了。现在再叫她梦的话,有让我到不安和尴尬,觉得这名字仿佛是带着病菌似的。好像“嗨,曼”跟“嗨,女!”没什么区别。我要忘却梦,我要郑重的记住陈小曼。我督导自已,在心里完全地将梦这个浊劣的名字给抹去。

终归还是要面对雪晴的。正好雪晴也约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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