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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3/3)

,我再次坐下来,透过自己的目光,望向了那男人的记忆

良久,我舒了一气。

李成,男,三十四岁,兄弟会的第二任老大,他父亲李朋就是那个王梓潼勾引的男人,李成各个行业各个领域都涉猎一些,再说的明确一,那就是知的多,但是每个行业都很垃圾,唯独,用人这一方面,让他受益匪浅。

兄弟会以后,一直渴望着地,暗中勾结龙虎帮青龙会的会长易,帮他夺得了兄弟会第二任的老大,但是这人典型的见利忘义,不守信用,一当上老大,便和易断了联络,那几个接人,包括他自己的心腹将,都被他设计杀害了。准确的说,他就是一只老狐狸,一只披着狐狸的狼,白狼。

忘恩负义,将第一任的帮主设计杀害。

他从来不把女人当女人看,女人对他来说,充其量就是

对于楚楚,他也是有谋的,他想要利用楚楚家的财政资源,然后暗中消灭其余两大帮会。

此人喜怒无常,但是有一可以肯定,他不相信任何人,包括他自己,他都不相信,他最相信的是,他的手机。

只不过是一普通的手机,但是对于他来说,却是大有意义的。

手机已经被市场淘汰了,他换过很多电池,也换了各各样的手机,就是没有丢到这一特殊的手机,这一手机,还是莫继亚场家推的第二代手机,此时早已经绝了,但是他就是喜听这手机中的和弦声。

每晚的他,没有和弦声,是睡不着觉的。

因此他从来就不留女人过夜,人们猜测他是不相信他边的女人,其实更重要的是,他害怕女人了解了他的这个秘密。

到了后来,没有了这手机的和弦音乐,他晚上睡觉的时候,就会度日如年。

每一个病,总会有一个故事的。

他的故事是这个样的。

他二十多岁的时候,是一家报社聘请的临时工,打扫卫生的临时工,他这个人比较贪睡,但是为了保住这份工作,所以他就用这手机定好铃,到了时间,准时起床。再后来,晚上睡觉的时候,他也必须要拿着手机听一听他的那熟悉的和弦音。他保住了那份工作,泡到了报社老板的女儿,将她的女儿,在一个夜黑风的夜晚,先那啥,后杀了,这才跑路来到下海市,加了兄弟会。

这么宝贵的东西,他居然也没有带着上,如上所说,他连自己都不相信,所以他不会将手机带着上。

他的那手机,被他放在了他家的保险柜里面,但是他觉得还是不够保险,就把保险柜放到了自己的地下室里面,这才算完。

刚才他已经推断我来了,所以要起叫人来堵我。楚楚为了我,竟然答应了,这个混的非分要求,今天晚上陪他。

这是一个好机会。

对我来说,对楚楚来说,都是千载难逢的机会。

因为是休闲,其实是想趁机拿下楚楚,所以,他并没有带多少人,而就是她和楚楚两个人而已。

我绝对不会让他得逞的。

这时候,李成的手正要放到楚楚的小脯上面,随即摇了摇,应该是抱怨楚楚的那个地方太小吧,楚楚一副任君品尝的模样,让他心大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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