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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2/3)

随着大陆警方对境黑社会组织侦查力度加大,一伙又一伙来自台湾的黑帮分网,并且不断在各新闻媒曝光——1993年8月6日凌晨,厦门市“碧酒店大都会”ktv包房内突然发生殴斗,一伙台湾商人和一伙厦门商人为抢占两名陪酒女郎争风吃醋,大打手。保安人员知双方都大有来,既不敢也无能加以制止,任其撕打摔砸,把个豪华包间砸得支离破碎。厦门一伙倚仗人多又是“地蛇”,手凶狠,把这些台湾人打得脸上、上都是血,直到对方跪地求烧方才罢手,台湾人狼狈地撤离了ktv包房。占了上风的厦门人余兴未尽,还未来得及炫耀,突然,两名台湾来的枪手冲了上来,一人手持制汤姆森手枪,一人持德制鲁格手枪,边向碧ktv包房冲锋边击,打得厦门一伙人楼鼠窜。等警方闻讯赶到现场时,除了一滩滩血迹和弹壳外,人已跑得无影无踪。后经侦查获悉:这伙台湾人是“大湖帮”的“四九仔”,名义上是在厦门考察投资项,实际上带着职业枪手来摸行情,企图与当地黑帮争夺地盘。

员几乎全是被打击理的“两劳”释放解教人员亡命徒,据说是韦董事长专门10万元雇佣来的;韦还资100万元成立了一个“华光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把刚刚劳教释放的戚某请来,任命为总经理,到招摇撞骗。警方自然要作反应,派力量秘密查访。结果发现,韦老板频频往来于广州、上海等地,原来是一批接一批地招收卖女郎,放在“都”坐台,广面人”和一些社会上的地痞氓,边边扩展“业务”。警方果断制定方案,对都歌舞厅行了突击查封,使一批氓恶、嫖客娼妇不法之徒落网。随着审查工作扩展,发现这是一个南京建国以来罕见的特大黑帮集团。韦某某、陈某某都是台湾“四海帮”的目,袁某某是从大陆偷渡到泰国后加黑帮的。陈某某以都歌舞厅为据窜于无锡、丹、上海等地,以投资办企业为名,大肆行诈骗、贩卖假护照等活动。韦某某纵两名保镖用境外假信用卡搞诈骗,已骗款36万元。袁某某以都歌舞厅作掩护当“蛇”,四联络意国人员,以引渡1人5至8万元不等价格,同泰国黑帮密切协作,已先后组织5批21人偷渡境。

1993年9月30比福建省公安厅刑侦侦破组突然逮捕了一名来自国的大老板黄某某。奇怪的是,国警方闻讯后,专门向中国警方发来了致谢电,原来,黄某某是国警方多年来下大本钱缉捕的“青龙帮”老大。黄某某本是台湾“竹联帮”中小目,“江南命案”发生后,台湾警方迫于世界舆论压力,大扫“竹联帮”,黄某某逃到国另立山,成立了“青龙帮”,网络了一批落魄黑帮分大肆行刑事犯罪活动。迫于国警方的追缉,黄某某于1990年来到中国,改换面,以“中国际贸易联合会有限公司”的名义,先后在福建、广东、云南、山东、北京等地开办了分公司。他以这些分公司为依托,广朋友拉关系,到投资,特别是港、澳、台来开办的合资企业,许多都有他的份。名义上黄某某是个貌岸然的跨国公司大老板,实际上,他跃在中国各个分公司间,遥控指挥着在国的“青龙帮”频频活动,疯狂行绑票、暗杀、敲诈勒索等活动,国警方投大量人力力侦查,但对其擒无望,罢不甘,十分疼。更为严重的是,黄某某通过在中国开办的一串公司作掩护,已同港、澳、台许多黑帮组织建立了密切合作关系,并且大肆“洗钱”筹备了额资金,企图在中国大陆扩展地盘,一旦时机成熟,将其“青龙帮”总迁到中国大陆“安家”,大显手,重振当年黄金荣之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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