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社会政治稳定和社会治安稳定,全国公安机关有1542名民警英勇牺牲,39749名民警光荣负伤……无疑,这其中至少有40%以上的公安民警是在同带黑社会
质的犯罪分
作斗争中壮烈牺牲和光荣负伤的!
“扫黑”除恶,中国警方取得的战绩是世人瞩目的:“扫黑”除恶,中国警察付
的代价也是沉重的!
第六章“扫黑”启示与思考
早在1985年,联合国大会就宣称:“黑社会犯罪已成为世界三大犯罪灾难之一”。
犯罪学家们预言:下个世纪,集团
犯罪向黑社会发展,将成为“四大犯罪趋势之一”。
事实说明,无论过去,现在,或者将来,黑社会犯罪都将是与国家政治、经济势力相联系,有相当的影响和经济实力,有隐密的组织形式和纪律,在一定范围内影响社会政治、经济、生活秩序的集团
犯罪。任何社会制度的国家,任何统治阶级,对这
“全球
的瘟疫”,绝不会坐视不理,中国也不例外。
尽
我国这多年来在反境外黑社会渗透,打击境内带黑社会
质的犯罪团伙和集团斗争中,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场接一场地开展“扫黑”除恶“严打”斗争和专项治理,依法严惩了一批又一批社会渣滓,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战绩和成果,但这并非意味着“扫黑”除恶已大功告成。带黑社会
质的犯罪滋生、蔓延、发展、演变的复杂
和顽固
,决定了“扫黑”除恶斗争的艰
、复杂
和长期
。因此,扎扎实实地把“扫黑”除恶推向
,有效地净化社会风气和社会环境,保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顺利
行,应从
本上寻求“扫黑”对策。借鉴境外地区和西方国家许多成功的
法和经验,剖析我国这十多年来“扫黑”除恶斗争的经验教训,至少使我们在以下几个方面受到启示,引以思考。
启示与思考之一:打破神秘主义,实事求是面对现实,对黑社会犯罪早认识长期以来,受计划经济
制传统保守思想的影响,中国的公安法制工作一直遵循“多
少说”、“
而不说”的方针,禁止向社会宣传的条条框框很多,诸如贩毒
毒、制黄贩黄、卖
嫖娼、黑社会组织、邪教会
门、拐卖妇女儿童等类型的犯罪,以怕“影响社会主义国家形象”为由,长期掩掩盖盖;既使见诸报端,公布的与警方实际查
的情况也有很大
,人为地造成了公安法制神秘化!这
盖弥彰的
法给社会带来的恶果是:许多群众不以为是犯罪,甚至同情犯罪,参与和支持犯罪,像打拐解救中屡遭群众围攻就是典型例
,给警方查
工作造成极大的被动和障碍。同时,对外也造成了许多不应有的误解和疑虑,使公安法制工作陷
被动。
纸里包不住火,黑社会犯罪遍及世界各国若
年,至今势
兴盛不衰;中国历史上黑社会延续了上千年,至今仍在港、澳、台地区代代相传,并扩展到了西欧许多国家,拥有庞大的组织和实力,乘中国改革开放之机渗透
来兴风作浪也是必然的,没什么大惊小怪的。境内滋生带黑社会
质的犯罪,既有历史的传统影响,又有现实的土壤条件,是社会转型期一
必然趋势和现象,同样也不必一惊一乍的。遮遮掩掩,自欺欺人,搞神秘主义,既不合乎我们党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也与加大改革开放力度同国际接轨的形势极不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