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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居然是
国总统。这样喧宾夺主的照片,也敢拍摄并敢公布
来,这就是在我们的某省某县网站上,也
本是不会被审查通过的。
再细看一下他的那些幕僚,无论是坐还是站,倒是一个个气宇轩昂,似乎他成了不起
的陪衬人。而他似乎对下属们这
在我们看来简直是僭越的行为,丝毫没有在意。看来,他是习惯了与下属们这
随意
的相
,他更关注的是
前捕杀行动的情况。我就在想,这要是在我们这里,哪怕是一个乡镇的活动,镜
中的领导,一定会
居正坐,气度不凡地运筹为幄着,而在场的下属,则会一个个表情严肃地听取着领导的指示,岂能如奥
的同僚那样抢了领导的风
?
总之,这张照片说明一个问题,在对待领导这件事情上,奥
没把自己当回事,下属们也没把他当回事,都太没有规矩了。但就是这样一个在下属面前不把自己当回事的领导,却在随后的电视讲话中,说
了全世界都不能不当回事的话:“今天我们再次印证只要
国下定决心,这个国家想
的事情就一定能够实现。”这,可能才是老
想要的规矩。而这
规矩,恐怕也只有在会议室中不那么讲究规矩的一群人,才有资格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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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幸运”的许宗衡
标签:许宗衡贪官死刑郑州工程分类:公权批评2011…05…1110:17
言论作家黎明
曾见过许宗衡一面,
觉此人没什么智慧才华,比较善于采纳、运用别人意见可能是优
之一。这样的人,能混到
官位置总会有些庆幸因素,而他的幸运仍在继续中,并且,比起他以往的幸运,这次更幸运——过去是升官发财的幸运,这次是保住吃饭家伙的幸运。
5月9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
圳市人民政府原市长许宗衡受贿案作
一审判决,认定许宗衡犯受贿罪,判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
,没收个人全
财产。而此前对许宗衡贪腐的报
,指其“历年贪污金额
达20多亿元”,“几乎染指
圳所有大型工程”,另有“消息人士指
”的卖官和“生活作风”问题等等。据此信息,许宗衡被媒
称为“新中国第一
贪”,有的权重媒
也曾以“传许宗衡涉贪20亿,案情严重将判死刑”为标题发布过新闻,一般传媒受众多以为许宗衡必会被执行死刑。
与先前报
的许宗衡20多亿元的受贿数额相比,郑州市中级法院认定的“多次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
共计折合人民币3318万余元”,大大“缩
”以至于实现了“质的不同”。再加“在案发后主动
代了有关
门尚不掌握的
分受贿事实,
有坦白情节,认罪态度较好,赃款赃
已全
追缴”,于是“对其判
死刑,可不立即执行”的判决理由似乎可圆满成立。
然而,以法律之专业
光审视,郑州市中院提供的这条判决书信息却并不合格。比如,这里的“3318万余元”,是不是包
许宗衡主动坦白
来的受贿金额?它是侦查、监察后原本掌握的数额,还是许宗衡全
的犯罪事实?
法律文书正常的读写规则来理解,这一数字应该为许宗衡的“全罪”,那么就产生一个问题:纪检与法院在许宗衡坦白之前,原本掌握的他的贿款数额有几多,许宗衡本人
代
的涉罪金额又是多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