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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1/3)

“杀、关、管”三管齐下。

1951年1月下旬以后,从上到下加快捕杀反革命分子的进度。

为了提高效率,省政府决定把杀人批准权,下放到地委一级。

那些在解放前当过伪乡长、伪区长、国民党县党部书记长、县参议员的旧党政军人员,而又霸占一方、鱼肉人民的土豪恶霸,公开搞破坏、暗杀的特务,首当其冲成为镇压对象,纳入捕杀之列。

那时候,几乎每天,人们都会看见大卡车满载五花大绑、插着木牌、判了死刑的反革命分子,在武警和民兵的严密看守下,在群众排山倒海的怒吼声中,一辆一辆驶往刑场,枪声此起彼落……

大批呈报审判案卷,像雪片似的呈报到地区和省的司法机关。

广州市委、市政府在中山纪念堂召开市一级机团的“镇反”动员大会。

会场上许多党政干部和民兵代表都佩上了手枪,洋溢着一股征战前的激昂气氛。

常务副市长朱光说:“要胜利完成目前在全国进行的抗美援朝和土地改革两大运动,就一定要坚决镇压反革命分子,这三件事情是互相联系的。”

朱光表态,广州市的“镇反”不能落在全省的后面,要当排头兵。

1950年初,肃反工作前,朱光出于保护风口浪尖的叶剑英,力劝叶不要公开到会场,以免发生意外,而自己却主动到中山纪念堂,站在孙中山像前讲话,向全市人民动员,没有一丝儿畏惧之心。

当时,敌机炸广州是常事,每次接到空袭报告,朱光都是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群众疏散。有一次,敌机轰炸黄沙,匆忙中,他只带了一名秘书,没带警卫员,冒着生命危险在黄沙小学召集公安民警处理火情,在场的领导都劝他离开现场,他却固执地说:“我要是怕危险的,就不来这里。”

一次,他找分管政法工作的谭政文谈话。朱光说:“我是市委代理书记,杀人的事,今后一定要事前报告我,拿到市委会上讨论。现在被杀的人,有的在广州起义时,还算不错,后来听说也不那么坏,是否都要杀掉?当然该杀的要杀,但千万不能错杀。你不要怕我会右倾!”朱光对每一宗重大案件的审批都十分慎重。

1951年3月,拥有生杀大权的中共广东军区委员会的工作组,在珠江、北江等地检查工作时发现,这些地区的“镇反”还过于右倾。

他们以英德为例作了说明,那里有53名在押的罪大恶极者未加处理,其中一匪首曾杀害土改工作队员及革命群众,拘押年余,仍在看守所关着。

群众提出控诉,也被置之不理,后经人民代表在县人代会上提出控诉,始批准处决,但仍未执行。

工作组将检查时得来的情况,形成了一份工作报告,送达中共中央办公厅。

毛泽东在这份报告上批示,要求省军区派遣工作队,对各区、各县“加以检查和帮助当地的镇反工作,坚决而正确地执行镇反任务。”

4。“镇反”旋风(4)

中央的态度十分明确,就是要以“铁手腕”坚决、彻底地镇压反革命!

但怎样才算彻底“镇反”呢?

广东省公安厅根据国家公安部的有关规定制定了一份《镇压反革命彻底程度判定书》,供各地“验收”之用。

就是说,要以两条标准作为判断一个地区“镇反”运动是否彻底的依据。

镇压反革命彻底的地区,必须具备有如下条件:

一、五方面的敌人(即土匪、恶霸、特务、反动党团骨干、反动会道门头子及其他半公开的反革命分子),应该杀的已经杀了,应该关的已经关了,应该管的也基本管起来了。因而民愤平了,社会秩序安定,基层组织纯洁。

二、群众已经充分发动起来,普遍受到了教育,觉悟程度及政治警惕已经提高,绝大多数群众敢于检举、控告、管制反革命分子,生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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