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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2/3)

反正关上灯跟谁睡都还不是一样,男人就是那样的。而我只不过是希望能找一个证明自己的方法。

最後我才注意到那个鼓手adam,是个看上去还不到十六岁的少年。他虽然没有主唱的媚气,结他手的酷魅,贝斯手的耀,但有著一傲的神态,像是一只我曾经养过的波斯猫。

於是我转而向别的方向发展。

然後我注意到的与我同为贝斯手的oasis,觉上是个很光的男生,上面那个单纯的笑容让我觉得很刺,我决定了要不喜他。

这一次我会很小心的看护好我的,不会让它有机会逃走,我要它心都属於我的。我想,我这烈的占有,可以称为喜了吧?

後来,在那一天的宴会我又遇到他了,第一次与他单独相。我稍一副沧桑的样,他便心了,果然是只外刚内柔的猫咪。

一个跟老哥长得很相像的rain,不得不说的是他们俩怎麽神总透著一丝不对劲,难他们以前就认识的吗?

所以我比他早一步安抚了弦仁的心,说那一句聂晴风没来的话。

自小跟老哥就因为混血儿的外貌而很吃香,凭著家境的富有我们喜的只要说就能够拥有。这样的生活过久了就真的很没趣,我不想一辈都这样。

最好的方法是在床上。

我喜去找上富有的女人,因为她们最难搞上手。她们常常都挂著骄傲的面,而我,就把它们撕毁的过程。

你可能会说我有病吧!

“雨恩~起床咯~”

我以前曾经饲养过一只,那常常被人漠视的觉会让人生气但也让我想要征服。後来,有一天因为我大意而让它逃走了。

第一步算是成功了,但他还不相信我。可是我已等不及了,想要征服一个人的心当然不是什麽先要征服他的胃,那是女生才相信的垃圾。

我是那麽自信的想著,但一个人却打破了我的冷静。

<洪雨恩>

哈,说太多的废话了,继续说说波斯猫。

但弦仁,是一个拥有像波斯猫似的格的少年,单是这一我就想要得到他了。什麽?哼,他跟我是同别的又有什麽问题?我就是喜走与别人不同的路。

“不认识。”波斯猫瞟了我们一,不屑的:“你们谁啊?”

“不会吧?我们可是「夜声」现在最红的乐团耶?你们会不会太孤陋寡闻了?”我故意更加欠揍的

“你们都不认识我们吗?”

会玩音乐纯粹是想要反叛一下,告诉家里的人我们靠著自己都能有成功的一天。但,成功来得太快太猛了,我本就没能享受到艰辛的过程。

我心中一乐,是个不错的玩。於是我走了上前,语气带有的挑衅

尤其是对付这傲的人,在床上凌辱他时,他会不屈的神,边反抗著对方还要边死命的控制已背叛了他的思想的

我现在就想要他。

说我人尽可「妇」吗?谢你的赞赏。

於是我跟他打赌了,内容是我们两个乐团的单曲销售量。

他那时递过来的神,让我有一久违的兴奋。

-第七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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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asis,那个贝斯手,弦仁叫他作晴风的家伙。原来波斯猫早就有自己认定的主人了,那个我瞧不起懦弱的人,他凭什麽得到他?

小孩就是小孩,他气超冲的就答应了,而当他知我想要的是他时,他当时的表情,现在想起还是会不由得微笑。

哼,一天还没有人替猫儿挂上名牌,一天我还是有机会的,不是吗?

果然,是个还不明世事的孩

唉,有哭笑不得的觉,二十岁才有了人生的第一次初恋吗?



之後我就不再养,因为我不喜被人背叛的觉。

傲的波斯猫,你会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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