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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拉与庙岁同时被无可抗力的洪水摔卷出大厦,两人身子身处高空的第一件事,就是大口呼吸!
底下的特别v组特攻队,冲锋枪全数上膛,往上对准……往上对准不知所以然的强力大瀑布!
“得救啦!”乌拉拉在水流急坠的半空中抓住绅士的尾巴,另一手飞速咬破手指,血咒纷飞,及时锁住奇运连连的吉星。
“这个高度,简直就是无敌!”庙岁撕开胸前衣服,露出巨大的蜘蛛刺青。
图腾咒文急速搅动,庙岁胸口上的蜘蛛刺青猛然巨大化,将衣服爆破成无数灰蝶,越接近地面就越是庞然巨怪的史前体型。
“天啊,这是什么怪物……”
一个特攻队队员瞠目结舌,看着超级巨大的恐龙蜘蛛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本书完
猎命师传奇卷五:铁血军团后记第1章“不可诗意的刀老大”之再见了,我最爱的别人的新娘
章节字数:1691更新时间:08…02…2915:29
一直以来,都很排斥开车。
老是觉得有人载就好,何必要费神养车。况且经常要南往北返的我,三个多小时的车程我宁愿在火车上舒舒服服地写小说,而不是握方向盘在高速公路上超车或被超,把自己累挂。
我的个性也很难让自己放心。我总怀疑一旦踩下油门的我,一定不可能学会路边停车,或是辨认高速公路哪里上哪里下,迷路必然,车屁股被撞也是必然,当路队长更是在所难免。所以还是省省吧,专心朝地上最强的小说冢迈进就对了。
然而我这个人实在没有原则,最后我还是在毛毛狗的说服下,在两年前的夏天一起学了开车。那真是段甜蜜的记忆,那个夏天的主题曲是陈奕迅的《十年》跟《十面埋伏》,我俩每天早上学车都一直哼唱。那是我人生最美好的记忆。
但我始终没有买车,因为那太像大人应该做的事,而我还想用小鬼的模样多待几年,免得学大人开车我身上会起疹子。毛很体谅我,尽管毛的身上开始出现大人的气味。
这一年来,毛与我之间分分合合。
原本我总以为,我跟毛之间的关系就像在拔河,不管怎么吵吵闹闹,只要不松开手,无论谁拉赢了谁,两人终究会抱在一起。
但最后绳子竟然生生断了。
毛终究还是离开了我,在我们感情出现重大挫败的隔天去了美国。
诸多因素。没一个像样的。
“有本事,你立刻买一辆车啊!”毛的气话。
于是,我咬牙买了辆车。眼巴巴盼着毛从美国回来时,感情能出现转机。
打从有记忆以来,我就是个生活低能儿。这么说不是小说上的夸饰修辞,对于日常生活的诸多细节我都恬不知耻地打混过去,也很依赖有毛的陪伴。逛街必须由毛陪着,看电影很喜欢毛陪着,说故事好想有毛听着。说无聊笑话,吃东西,喂狗,旅行,睡觉,买裤子,变魔术,都很习惯要有毛在身边。
毛最常抱怨,在我身上看不到恋爱的热情。我很歉疚,但“在一起”才是我心中爱情的踏实模样。我固执当个小鬼,固执地习惯有毛的生活,把毛当作家人。最后竟会恐慌,没有毛的存在。
渐渐地,毛长大了,我并没有。
当毛在美国玩的三个礼拜,我谨慎恐惧地握着方向盘,小心翼翼在彰化练车,只要没有签书会或演讲,每天深夜都去绕八卦山,逛中山路。心中只有一个信念:“我要去桃园机场接毛毛狗喔。”然后露出小鬼般的灿烂笑容。
原本开车开得爆烂的我,在信念的支撑下终于非常习惯坐在车子里头的感觉。果然,只要肯下功夫,开车这种长期排斥的事也可以干得很好。有模有样。
然而我跟高速公路与台北一点也不熟。要开车去桃园机场,还要得继续送毛回上城家里,对我可是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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