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首页

搜索 繁体

第147章(3/3)

人舒服的季节之一,两个彻夜未眠的年轻人都神一。“大上海”,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经济之都”,世界闻名的现代化大都市,用什么来招待这两位不速之客呢…

第九十章新上海滩(一)

编者话:还是要请教一下儿上海的读者,黄浦江里让不让打鱼啊?大分国家在审理民事案件的时候还是比较公正的,刑事案件的审理才能真正的现一个系是否接近完善、是否优于另一个系,我在国内也听过不少关于中国刑事案件的段,也曾经向往过国式的“民主、人权”,可在这儿住了四年多,发现国的刑法才是真正的笑话,国的法官、律师对于法律、德和人的理解更是笑话。吴倍颖所签署的合同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香港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行政区划,它的法律不可能,也无权不承认中国政府对于国有银行的行政规定之一——《外汇理条例》。“中银香港”没有见到批文就贷款,也就是知吴倍颖是越权,这就符合了《合同法》的第五十条(在现实中,周正毅是通过“中银上海”坐的担保)。我可没把话说满啊,我说的是我看过的长篇里,《武林启示录》我没看过,不过还是特意去找来前八,如果真是一次贴半的话,那就是一万两千多字,正好相当于两章《金鳞》,如果影老大是在八天内完成的,那我真是自叹弗如。我没看过《武林》,也不打算看,但这决不是说它不经典,只是第一人称的h文我从来不看,少我一个读者,肯定不会动摇《武林》的地位的。确实,《金鳞》有不少地方可以h,就像上一章的火车,我原先也想加个漂亮的乘务员或是的旅客一类的,但最终没有,为什么?我想大家知原因。我估计下一章都不一定能见到。每章的6300字是以t为标准,只指正文,不包括编者话。

***********************************

4/11/2003

照吴倍颖提供的消息,他所知的、能给正毅定罪的证据被分别存放在了两个地方,一个是江宁路118号,农凯集团总所在的兴业大厦b座,正毅将他这些年来行贿的名单、数额、日期以及一些与周玉萍一起作假账后留下的真实帐簿存在了总裁办公室的电脑里(不知为什么,大的经济罪犯都要留下自己犯罪的证据,反正电视里都是这么演的)。

另一个是位于虹桥路2419号的四星级龙柏饭店,那是正毅旗下产业,他将招待一些上海大佬找女人作乐的录音录像存在了那里的保险箱里,大概是他为了在自己走投无路之时行最后一搏而储备的资本。虽然这些不能算是罪证,但也十分重要,所以古全智也没打算放过。

侯龙涛和文龙叫了一辆租车,直奔龙柏饭店,到了之后他们并没有楼,而是来到了停车场,找到一辆银灰的“丰田巡洋舰”。侯龙涛掏一把钥匙,门锁里一拧,“就是这辆。”两人分别上了两排后座儿,然后就侧躺在了车上。文龙掏手机,“喂,我们已经到了。”

大约十分钟之后,吴倍颖从龙柏饭店来了,手里提着一个黑的公文箱,开走了自己的那辆自动档的“巡洋舰”。跟着吴倍颖的两个中年男人上了一辆桑塔纳2000,随其后的驶了停车场。

“吴先生,事情行得顺利吗?”侯龙涛坐直了,后车窗上贴着黑,不怕会被后面的人看到。

热门小说推荐

最近更新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