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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说脏话,而且定期上教堂做礼拜。同时,他也很有女人缘,善于对女性献殷勤,有不少女朋友——虽然都是乡下女孩,其中还有几个是真心想嫁给他。
这样的一个人,怎么会成为令人发指的尸体蹂躏者呢?我们恐怕只能从他的过去中找答案。
b中士成长于农村,据他说在8岁时就发现自己有非常强烈的性欲,耽溺于手淫,到十几岁时,一天自慰的次数常高达七八次,只要看见女性的衣服就会勃起。他不仅过度自慰,还一边自慰一边幻想自己正在折磨、蹂躏裸体的女孩。这种虐待倾向似乎跟他易怒及不耐烦的脾性有关,他从小就喜欢摔东西,他说笛子和小刀若落到他手里,不到一天就坏了,因为他忍不住用它们乱敲乱割。成年以后,他竭力想克制这种破坏的冲动,但每当喝醉酒时,就又失去理智,而摔打身手所及的任何东西。
24岁时,他开始有了虐待动物的行为,曾将一只狗折磨至死,而且还掏出它的肠子来。第一次虐待尸体则发生在25岁时,据他自述:
“某天中午,我和一个朋友外出散步,我们刚好走过一个墓园,看到一个尚未埋妥的坟墓(可能是工人做到半途歇工)。我找个借口离开那位朋友,又折返墓园。在一种可怕的兴奋和压力下,我拿起旁边的铲子开始挖墓,完全忘了这是大白天,而且可能被发现。当尸体被挖出后——那是一具女尸,我变得非常激狂,而用铲子猛击尸身,因为声音太大,结果引来一位在墓园附近的工人。当我看到他出现在墓园的大门口时,我连忙在尸体的旁边躺下来,保持安静。后来,他大概是跑去报警,于是我将一些土覆在尸体上面,然后离开墓园。我全身颤抖、冒冷汗,而且茫茫然地隐身于附近的一个小树林里。”
那天晚上,他又潜回墓园,用手挖出那具女尸,而且撕开她的肚子。
此后,每隔一段时间,他就在不可遏制的冲动下,到墓园里挖出女尸,在尸体上面自慰,有时还亲吻和爱抚尸体,但最后则加以蹂躏摧残。如果挖出的是男尸,他就嫌恶地避开,有一次甚至连挖了十五次,才找到一具“理想”的女尸。
晚上,他从事这些令人发指的恐怖行动,但在白天,他却周旋于乡下姑娘间,和她们谈恋爱,而且在性方面让她们获得完全的满足。但他还是比较喜欢女尸,他说:“我无法形容那种感觉,但我从活生生女人身上得到的所有欢乐都无法和它相比。”
b中士最后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在出狱后即不知所终。
解析:
这是一个恐怖的“虐尸症”(necrosadism)个案,属“虐待症”的一种。
一般说来,虐尸症的患者以未婚男性居多,通常孤僻而冷酷,对“性”可能没有多大的兴趣,但在潜意识里,对女人可能有很深的积怨。多数的虐尸症者,都是先引诱或强逼活生生的女人,在将对方折磨至死后(有时是失手),内心的压力仍无法解脱,而继续以折磨尸体来取乐,譬如咬、割、捶打尸体,甚至“吃掉”对方的乳头或尸体的其他部分等。在这样做时,虽然会相当激狂,但事后通常并不惊慌或有罪恶感,照样吃饭、睡觉,可以说是相当病态的反应。
本个案中的这位b中士,他和活生生女人的交往倒是相当正常,也没有特别的性挫折或演出焦虑,惟一的毛病是性欲过强及有破坏冲动,而且这两者似乎都含有体质的成分(虽然从记录里我们不知他是否有脑神经系统方面的毛病)。将“性”与“攻击”冶为一炉,对他而言可能是一种双料的刺激,但这却是他的道德意识所不容许的(他是一个天主教徒),于是他将这种冲动转移到他认为“无害”的对象上,先是猫、狗等动物,然后是已经“失去生命”的尸体,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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