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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巴特本人是一个在一片恶骂声中成长起来的作家,最终,他赢来好运,得以跻身于同时代的文化名流之林,与列维·斯特劳斯、福柯、拉康并肩。我知道,全世界的人都在读这帮时髦作家的书,但不知道其中有多少人像我一样,把他们的书当作没写好的笑话一样读,有时候在我懒得嘲笑他们时想:要是法国那位实事求是的老笛卡尔健在,看到他的后代作家敢这么胡作非为会怎么想?我猜到的是,往好里说,至少也要把他们拉一边去先学学几何,看看他们头脑清不清楚,然后最多好心把他们安排在神学院最次的学生辩论会上做旁听,让他们说话前先把逻辑搞清楚。当然,要是落在维特根斯坦手里,可能就剩下铁头拐杖招呼了,我这是根据老波普尔在剑桥三一学院的一次遭遇,以及老罗素更多次数的遭遇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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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不讲道德地欺骗读者,写上几本天书名著,对我来说至今也是一个问题,我一直拿不准是否真要这么做。问题是,不这么做,依我的能力,根本无法写出有价值的书,多少次,我为这个问题彻夜不眠,通宵达旦,冥思苦想,左右权衡。很多时候我都用种种理由说服自己使用奸计,一夜成名,因为这样的榜样多得数不胜数,十分容易学习模仿,可不知怎么的就是下不了决心。我时常在书架边踱步,摸彩似的从书堆里一抽,抽出一本数学书,看了两页,灰心丧气,再抽一本,物理书,翻上一会儿,几乎打消了写作的念头,可是,我抽出第三本,已经是莱布尼茨的《人类理智新论》了。我翻了一会儿,觉得写这样内容空泛的书在现代一定缺乏读者,只好扔回书架。达尔文的《物种起源》让我看了一会儿,虽然里面讲了很多关于动物的故事,年纪小或像年轻鲁迅一样幼稚的读者一定爱看,但写这样的书实在太麻烦,且与我的身份不相称,我的中国护照使我很多地方根本去不了,于是,我只好放回去。再接着抽,这一本是《城堡》,看来,我只好拿卡夫卡消遣一下了,不幸的是,卡夫卡的游戏色彩太重,苦巴巴的又不好笑,这种书写起来一定会令我感到十分乏味,我只好踱到沾了马尔克斯光的那帮南美作家的书边,一本一本地看下去。先是科塔萨尔的厚厚的《跳房子》,再是略萨的两本厚书,《酒吧长谈》与《胡里娅姨妈与作家》,这三本书一年前读得我头晕,也许是秘鲁与阿根廷的时局不太稳定,不然作家写的书为什么要那么厚呢?我是说,从小有过使用板儿砖经验的我,认为完全没有必要把书写得像一件凶器那么厚,也没有必要把故事搞得像电视剧那么长,读者有那么大耐心看,作者难道就有那么大耐心写吗?要知道,写比看还要费劲呢!南美作家废话太多我早已有所领教,真要在他们的书中看到点新意却不太容易,这在薄一点的书中也能验证,富恩斯特的《最明净的地区》半年前叫我读完后立刻肃然起疑;加尔德的《白痴市场》读来令人沮丧;卡彭铁尔的以此人名字命名的作品集令我感到瞠目结舌,谁能把他的两个故事一字不落的一气读完,那么此人一定是个真正的书迷,我是说,与现代的见歌就能听的歌迷一样的性质;蒙特罗的《默默的招供》十分啰唆,以至于我无法认真一句句听完,从书名上看,作者显然认为自己犯了罪,我可不想学坏,而且像我这么大岁数,就是想亲自犯罪也用不着别人教唆;被说成是大手笔的拉米雷斯写的《天谴》我认为是本没写好的探案小说,作为一本艺术类型的小说也好不到哪儿去;另外奥内蒂的《请听清风倾诉》彻底地让我决定今晚不再翻看南美小说,而去外面散散步,吹吹中国的夜风。顺便提一句,南美的博尔赫斯的短篇小说被很多人喜欢,据说因为他写得神秘而短小,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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