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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2/3)

丰长命谢儿,真的!如果没有儿,他不敢想象他的后半生是什么样的?他可能这辈不了城;这辈也住不上的楼房;这辈也穿不上时尚的休闲服;这辈也品尝不到那些连名字都没听说过的山珍海味。尤其是梅死后,他这辈的光儿怕是打定了,如何能娶回比他小18岁,带着工资的国家梁玉?从家里来时,他怕梁玉兴,没敢对她提要给梅迁坟的事。城里的女人多是小心儿,尽梁玉没朝他发过火,没给过他脸,但他还是有些怕她。他心里知,其实那也不叫怕,而是自卑。

正可谓“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狼窝掌没有了狼,丰长命也完成了他的历史使命。他不善农活儿,只好上山打些小野了以度日。

此后不久,解放了,公社为了彻底消灭狼患,发给丰长命一条快枪。丰长命背着快枪四搜寻狼的踪迹,将那些残余的狼一只只地猎杀。直打得狼群溃散,狼窝掌方圆百里再没了狼的踪迹。为此,公社还特意发给他一张“打狼英雄”的奖状。

狼窝掌村曾是饿狼没的地方,最早的时候,这里的人家里有一半是猎。丰长命的爷爷是猎人,父亲也是猎人,只不过爷爷当年猎狼时用的是钢叉和弓箭,而到了父亲这一辈儿时,用的是猎枪了。丰长命13岁就随父亲打猎,到了18岁已经打死十几只狼了,就在他19岁那年的冬天,狼窝掌村边仅存的一群狼和狼窝掌仅存的几个猎人在村北十几里外的一山洼展开一场决战。一只被打伤的母狼发了惨痛的嚎叫,那嚎叫声招来了公狼,公狼又招来了狼群,猎人便被狼群困在了洼地。成群的恶狼疯狂地扑上来,嚎叫声和白森森的牙齿令人胆颤心寒。猎枪“砰砰”地响,冲在前面的狼不断倒下,发垂死的哀嚎,而更多的狼又冒着铅弹继续扑上来。猎人红了,狼也红了,人和狼都红了。尽猎人的手里有着足以置狼于死地的猎枪和百发百中的枪法,但狼群还是一鼓作气,趁着猎人装填弹药的空隙一拥而上咬断了猎人的咙,将他们开膛破肚,吃得只剩下几。那天,丰长命恰巧城卖货,没有随父亲一参加那场目惊心的人狼大战,这才侥幸躲过一劫。因此,他便成了狼窝掌村最后的,也是唯一的一个猎人。

疚。他想起了梁玉

那天丰长命的运气特别好,村没多远便打了只野兔。丰长命正掀开锅盖尝兔炖熟了没有时,听得屋外有动静。放下锅盖门一看,是个白的老婆婆和一个瘦骨嶙峋的小媳妇。老婆婆手牵着个四五岁大的孩,孩得像蓬荒草,脸脏兮兮地,嘴角着涎,分不清是男是女。那小媳妇的怀里则抱着个小不,那小不不过几个月大,用块白底蓝布包着,小手在空中

第一章迁坟(2)

狼窝掌是个穷地方,穷山恶。有闺女的人家都想把闺女嫁到滩里富裕的地方,所以村里的后生难得娶房媳妇。丰长命也不例外,二十大几了,连个相媳妇的机会都没捞着。他原本和村里一个叫梅的闺女相好过一阵儿,可不等他找媒人提亲,梅便被人捷足先登娶到了外村。

那年,丰长命突然捡了个儿,这儿便是丰九如。

记得是那年的夏秋之际,不知怎么搞的,来讨饭的人突然多了起来。什么安徽的、四川的、山东的、河南的,拖儿带女、携老带幼,音杂七杂八。前脚刚打发走一拨,后脚又来了一拨。开始时,人们看那些讨饭的可怜,便从自己的碗里给他们匀了些吃的。后来,自己的碗也要空了,人们便明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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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长命住的狼窝掌村不是山西昔大寨的那个狼窝掌,它是隐在外群山之间狼山县的一个偏僻山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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