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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3/3)

珠哀号数声,窜一通,正巧伸爪往小脸上一挠,划了个鲜血淋漓。女即痛呼,其父气急,要抓打死。然珠遭毒害,声息渐无,公登时大怒,命人抓来府上婢仆,审问之,则小婢哭:“小,小不喜此猫,故以银簪诱婢下毒。”

闻言,女父羞忿绝,又恐女自此容貌尽毁,与妻狼狈而逃。公大恸,知死,一时失魂落魄,泪落如雨。忽闻猫儿叫声,急视之,则珠卧其膝上,竟无恙。继而化为人,搂公怀,曰:“这般毒妇,无知至极。吾为妖,寻常毒,岂能使吾丧命。”见其仍啜泣,便以手拭泪,连连告罪。

俟公怒气稍息,则珠坦言:“汝为人,应留恋凡尘。然吾妒,不得已,以此法断汝亲缘。”公始恍然,笑骂:“若为这般,怎狠心如此!也罢,吾为汝妻,有何不可!”自此搬离山,隐姓埋名,不与亲朋往来。而女容颜果毁,不日途中暴毙,实乃报应。

第42章(四十二)鼠

某年,呼延大旱,草木尽凋,田瘦余梗。贼匪又起,抢掠烧杀,官不能禁。故民众多,皆背井离乡,若大雁往南去。

有刘张氏者,其夫早亡,携一幼刘蕴,逃难至郴州。时饿殍遍野,路旁树亦无,不知以何养儿。更有陋习,当地无粟而人,曰“糟”,以妇孺血为上等,幼儿味甘最。刘张氏一弱女,奔波数日,已羸弱嶙峋,再难行。正遇徒二三,见其,更有幼在旁,大喜。

逃,然手足无力,望天呼:“天公无,吾何罪,要落于贼人肚腹!”未几,贼匪缚而杀之,将鬻于街市。可怜刘张氏一命呜呼,幼年方四岁,懵懂无知,唯嚎哭不止,被送上案板。

将斩而分,忽有一鼠自厨下,大若猫,一咬断厨工手掌,再将小儿拖中。则厨工痛呼不止,阖府皆知,然掘地三尺而不见鼠,以为其神志不清。既失新买糟,遂逐之。

偷得刘蕴,霎时到了山中,盖鼠辈巢,四通八达,常人不能及也。而刘蕴整日滴,啼哭愈微。见状,鼠便,不多时,拖回一幼鹿,以血哺刘蕴。故得不死,刘蕴饮血嚼,渐不惧,因鼠大可容,居于此而避祸。

不觉经年,俟刘蕴七八岁,不若野人,而以木石取火,烹之,与鼠共。鼠亦不伤其,行踪莫测,往往夜半方归,甚驯,卧刘蕴枕边。盖上天怜幼无依,便令鼠救之,实乃稀奇事也。

一夕,鼠忽慌而归,启齿:“吾修行至今,已有数十年。今机缘巧合,救汝一命,又逢劫数,恐有所连累。故遁去,汝不必苦寻,若有缘,十年后当娶汝为妻。”言毕,倏忽而没,唯余刘蕴垂泪失措。

既无鼠,中野果草蔬、鹿兔渐无。刘蕴沉思半饷,便,为求尔。正逢郴州大定,释公告老还乡,过山中,兵士见一小童与獐相搏,大惊,杀獐而捉童,来禀释公。虽居山中,幸鼠照料,刘蕴生得红齿白,全无饥民模样,倒像个好人家弟。释公见之,顿生怜惜,又因己四十有六,娶妻妾数人,仍未有,便将刘蕴收作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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