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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志,妈答应你,不会再找锐镇了!可是,妈希望,你也不要因为那个女孩被他抢走就怀恨在心向他报复。你要知道,不管你承不承认,他始终是你的哥哥。再说,都是妈对不起他。我不希望你们兄弟残杀。
而且妈最近也听说,你和超市的员工那位夏小姐走的很近,很多人都在传你们在恋爱。这样不是很好吗?你和那女孩就好好的相处,别想以前的事了。
再说,你现在的腿。在外面,人家也看不出什么来,看着很正常。所以,文志啊,把这些都放下吧!以后,我们一家人好好过。”
听着白凤娇的话,林文志低下头瞧上自己的那条伤腿。没错,很久之前,他因为太想心怡,所以在学校大门前不远处的小路转角,想偷偷看上她两眼。因为每一次找她,她都是冷言相对,让他再也不要去找她,还说,她已经爱上汤锐镇。所以,他只能偷偷的去看她一眼。
那天放学,他远远的看到她坐上了汤锐镇的车。原来,那个男的竟然还会去学校接她放学,看起来他们真的很恩爱。这让他情绪低落,转身就走。因为,他的车停在马路对面,在他失魂落魄之间,他被车撞了。他的腿好疼,他躺在了地上,他似乎还看的到她坐在汤锐镇的车上,他好象瞧见她已经看到躺在地上的他。虽然,那时候有很多围观的人。
他敢肯定,她一定知道他出车祸了。可是,在他住院期间,她竟然一次也没来医院看看他。他真的对她好失望。
因为,他的腿骨碎裂,手术后两条腿竟然微微有点长短不一,虽然不是差的很多,但走路就是一瘸一瘸的。他成了个瘸子。因为自己变成这样,他有些自卑。辞掉了工作,专心帮爸爸打理众多的连锁超市生意。
他也准备把心怡彻底忘记。他那么喜欢她。但她却对他这么的冷漠。而他又成了这副模样,他觉得再找她更加没有必要。所以,他试着开始真的把她忘掉。
可是,那一晚,他陪着他妈去其中的一家超市。他竟然在超市门口碰到心怡。虽然她装扮的很不象她,因为化着妆,还穿着性感的短裙。但在她和他擦肩而过之后,他回过头,却仍能分辩
出,那个女孩子就是夏心怡!
他那时心里就涌上浓浓的恨意。如果他认不出她,那么正常,因为她化着成熟的妆容。可是,她认不出他,不是太奇怪了吗?!他觉得她一定是看到他成了瘸子,所以,不想认他。不想搭理他。她不但狠心的抛弃了他,而且还瞧不起他变成了瘸子!
那之后,他终于深刻的意识到自己真的成了个让人瞧不上眼的残疾人。他想了两晚,终于想到了个办法。他定制了几双外出的专用鞋。如同内增高鞋般,其中一只鞋底,他让人安装了特殊的材料,让它比另一只鞋内增高了五公分。
穿上那几双特制的鞋之后,他现在出门再也不会给人瘸子的感觉,走路看着很正常。虽然,如果在家换上拖鞋他又会变成瘸子。而超市的那些员工,只知道他这个小老板之前有些瘸腿,是因为他脚受伤。后来脚伤好了,所以走路也正常了。
因为,心怡见到他却不和他打招呼说话。这让他心里头一直窜着恨意。他想要好好的交个漂亮的女朋友,然后,有一天能在心怡的面前显摆。到时,他也不会搭理心怡。
在这样的想法下,在他们的超市招理货员时,他遇到前来应聘的夏明艳。那个比实际年纪成熟的女人一直对他抛媚眼。原本他不以为意。但一看她填的资料里,竟然有夏心怡的名字。原来心怡是她的妹妹。
他很快就利用了她。不但快速把她招入超市工作,而且还接受了她的示好。成了她的男朋友。老实讲,她和心怡长的完全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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