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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相失,路尽头有一条河叫忘川河,河上有一座奈何桥。有个叫孟婆的女人守在那里,给每个经过的路人递上一碗孟婆汤,凡是喝了孟婆汤的人都会忘记今生今世所有的牵绊,了无牵挂的进入六道,或为仙,或为人,或为畜。孟婆汤又叫忘情水,一喝便忘记前世今生,一生爱恨情仇,一世浮华得失,都随这碗孟婆汤忘记的干干净净。今生牵挂之人,今生痛恨之人,来生都相见不识。可是有那么一部分人,因为种种原因,不愿喝这孟婆汤,孟婆没办法只得答应他们,但在这些人身上做下了记号,这个记号就是要么在脸上留下酒窝,要么在脖子后面点颗痣,要么就在身上留下胎记,要么在前胸点颗痣。这样的人必须跳入忘川河,受水淹火炙的折磨等上千年才能轮回,转世之后会带着前世的记忆、带着那个“记号”寻找前世的恋人。
无疑这只是一段美丽的神话故事,可是林夕相信徐燕今生是找到了那个前世的他,两人这一生定然会和和美美幸福一生。
徐燕的婚礼包下了一整个大酒店,据有关人士透露,这个酒店也是杜家旗下的一处产业,徐燕和杜永琪穿梭在每个餐桌间为前来的亲朋好友们敬酒,林夕和徐燕的一些其他朋友坐一桌,望着餐桌上丰盛的吃食,林夕只是静静的吃着自己眼前的几道比较合口的菜肴。
这时,不知在座的谁低语了一句,“快看那边,他才是a市真正的钻石级男人。”林夕听到在座的女人都唏嘘不已,似乎带着低低的尖叫,林夕回头,便一眼望见徐燕和杜永琪正在给一个身穿铁黑色西服的男子敬酒,那人依然是冷峻刚毅的脸庞,依然是默默不语的派头,修长的手指端过杜永琪敬过来的酒水,刚毅的下巴微仰一杯酒水喝下,至始至终,他对两人一句话都没说,只是淡淡的点头以表祝贺,林夕看见杜永琪对那人从头到尾都是极为恭敬的态度。
再见他,心里竟然是那样的平静,仿佛真的忘却了一般,隔着众人她和他的视线交错在一起,只有一个眼神的交流又再次淡淡转开,谁都没有留恋,仿佛只是陌生人之间的一瞥。
林夕回头继续吃着眼前的食物,没吃几口就觉得胃里已经很饱,再次拿起筷子时,竟发现连一口都吃不下去了。
徐燕的敬酒宴席一直到晚上才结束,散会的时候林夕看见了陆年华,其实陆年华能来参加徐燕的婚礼她早有预料,只是没想到两人直到婚礼结束的时候才碰到。
林夕觉得,有时候这世界说小就小,说大就大,她能在人山人海中一眼望见傅斯年,却明知道陆年华也在婚礼现场,却只能在宴席散场的时候碰到。
“今天都去哪了?让我好找。”陆年华今天也穿的相当正式,一身黑色西服,紫色领结,让他在这暮色中显得有几分庄重,莫名的带着一丝威严。
林夕摇头,果然他不是太适合深色系的服装,林夕还是喜欢他穿浅色的衣服,那样的他才是最真的他,才是那个她最为熟悉的温文尔雅的特别适合微笑的男子。
“没去哪?一直就在这间大厅里转悠。”林夕说道。
陆年华笑了,依然是最好看的笑容,林夕发现,在黑暗里他的牙齿是异常的白净。即使拉他去拍牙齿广告都不为过。
两人站在人群中,望着流散的人群,林夕在等徐燕出来然后跟她告别,而陆年华在等她。
两人就这样静静的站着,竟然也有一种仿佛恋人中的感觉,有人朝着他们望过来,林夕都是一笑了之。
这时候,傅斯年也走了出来,他一身铁黑色的西服让他整个人看起来有一种天生的,再加上冷厉的气质,林夕觉得他一路走来就像一个尊贵的王子。
他的身后跟着几个身穿黑色西服的男子,个个面容冷峻,林夕猜想那大概是他保镖之类的人吧,他走近她,林夕感觉连他身上清冷的气息都在向她靠近,林夕垂着手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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