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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3/3)

腾越走在我边笑着说:“我说,我观察宁福生很久了。三个月,风雨无阻,一个人在场跑。我算了下,三千米肯定能下来。”

上想起晚上在场上跑着时不时会蹲下来哭,哭完再慢慢走回去的情景。而这个人则告诉我,他居然观察了我三个月!我白了他一,说:“长怎么不报男五千米呢?三个月,风雨无阻,五千米肯定能扛下来。”

腾越嘿嘿直笑,“篮球、足球还成,五千米我不行。我都是和女朋友在场聊天呢!”

我假笑一声说:“失陪!”

无语至极。

后悔至极!

我怎么就答应跑三千米了呢?

校运动会后,我的知名度大大提,以至于让程恒都认得我了。

恒攻读法律博士,据说是本科直接保送硕博连读的才生。

一个人从七岁起到二十八岁都在学校里度过,不用大脑也能想象,这是多么书生气的一个人。

偏偏他不仅是法律系的一辩,还是学校的最佳辩手。据说他参加过几届全国大学生辩论赛,用才思捷形容他一儿也不为过。

而这个人就和我在离扬不远的小卖认识了。

起因是一油煮玉米。

我和他几乎是同时对老板说:“一个玉米!”

照常理,我要了,他当然就该退让。我是女士,这个理很明显。

而程恒却说的是:“我每天这个时候都来,老板是给我留的。”

我看向老板,他嘿嘿笑着不回答。看样是给他留的,但又顾及我的一个女孩,就嘿嘿一笑了。

那天我不知哪来的火气,大概是长期郁结在心得不到舒展吧!我拿起了那玉米对程恒说:“你付了钱吗?”

他一怔,“我每天都来。我只是告诉你这件事,我没说……一定要。”

最后三个字化成很低沉的声音,像是一声叹息,叹息我在他话没说完时咬了一玉米。

“多谢了!”我笑呵呵地谢,把钱递给老板说,“麻烦明天这个时候多留一个。”

“宁福生,你一儿也不像读研的人,倒像是才大学校门的新生。”

我啃着玉米仔细打量他。程恒没有镜,白净的肤,瘦,还有清的小平。看在小平的分上,我和他说话:“你是谁?你认识我?”

“认识,学校运动会看到你们院的老师欣鼓舞,说人文学院破纪录拿了女三千米第二名!就是你吧?”

“你是系里的吗?”

他笑笑说:“我叫程恒,法学院的。”

我说了声“再见”就走了。我不关心谁是大名鼎鼎的程恒,虽然室友橙多也是他的崇拜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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