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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越走在我
边笑着说:“我说,我观察宁福生很久了。三个月,风雨无阻,一个人在
场跑。我算了下,三千米肯定能
下来。”
我
上想起晚上在
场上跑着时不时会蹲下来哭,哭完再慢慢走回去的情景。而这个人则告诉我,他居然观察了我三个月!我白了他一
,说:“
长怎么不报男
五千米呢?三个月,风雨无阻,五千米肯定能扛下来。”
腾越嘿嘿直笑,“篮球、足球还成,五千米我不行。我都是和女朋友在
场聊天呢!”
我假笑一声说:“失陪!”
无语至极。
后悔至极!
我怎么就答应跑三千米了呢?
校运动会后,我的知名度大大提
,以至于让程
恒都认得我了。
程
恒攻读法律博士,据说是本科直接保送硕博连读的
才生。
一个人从七岁起到二十八岁都在学校里度过,不用大脑也能想象
,这是多么书生气的一个人。
偏偏他不仅是法律系的一辩,还是学校的最佳辩手。据说他参加过几届全国大学生辩论赛,用才思
捷形容他一
儿也不为过。
而这个人就和我在离
扬不远的小卖
认识了。
起因是一
油煮玉米。
我和他几乎是同时对老板说:“一个玉米!”
照常理,我要了,他当然就该退让。我是女士,这个
理很明显。
而程
恒却说的是:“我每天这个时候都来,老板是给我留的。”
我看向老板,他嘿嘿笑着不回答。看样
是给他留的,但又顾及我的一个女孩
,就嘿嘿一笑了。
那天我不知
哪来的火气,大概是长期郁结在心得不到舒展吧!我拿起了那
玉米对程
恒说:“你付了钱吗?”
他一怔,“我每天都来。我只是告诉你这件事,我没说……一定要。”
最后三个字化成很低沉的声音,像是一声叹息,叹息我在他话没说完时咬了一
玉米。
“多谢了!”我笑呵呵地
谢,把钱递给老板说,“麻烦明天这个时候多留一个。”
“宁福生,你一
儿也不像读研的人,倒像是才
大学校门的新生。”
我啃着玉米仔细打量他。程
恒没有
镜,白净的
肤,瘦
个
,还有清
的小平
。看在小平
的分上,我和他说话:“你是谁?你认识我?”
“认识,学校运动会看到你们院的老师
欣鼓舞,说人文学院破纪录拿了女
三千米第二名!就是你吧?”
“你是系里的吗?”
他笑笑说:“我叫程
恒,法学院的。”
我说了声“再见”就走了。我不关心谁是大名鼎鼎的程
恒,虽然室友橙多也是他的崇拜者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