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首页

搜索 繁体

第三百三十三章 血战(四)(4/7)

爷,伯爷福康!”

站在帅輦上的郑伯爷左手把着刀,右手虚抬,

“公孙将军请起。”

“谢伯爷!”

公孙志站起,其后亲卫也都站起,唯独一个靠着公孙志也是着甲胄,但看起来也不过是十岁的少年没有起,依旧跪着。

其实,郑伯爷先前就注意到他了,无他,这个材在一众如狼似虎的亲卫堆里,实在是过于显

公孙志指了指还跪在地上的少年,

“伯爷,这是犬,公孙寁。”

“公孙寁,见过平野伯爷,平野伯爷福康。”

说完,小小年纪的他又磕了三个

这个意味,就不同了。

已经脱离了上下级的见礼,同时,也脱离了一般叔伯辈分的见礼。

公孙寁,原名李寁。

镇北侯府镇北侯之下七大总兵,有六个,是镇北侯的义,全都姓李,包括李富胜也是这般。

李富胜,原本姓郭的。

制度,在燕国影响极为远和普遍,尤其是在军中。

但类似李富胜,他的孩,是可以姓回郭的,因为军中的义,他也就是起个军中一家亲的态度和意思。

但李豹不同,李豹是孤儿,他压就没有自己的姓,所以,他的姓,就是李。

而公孙志,原本就是其义,改姓了李志,随后又招纳为婿,所以,公孙志的儿,原名就是李寁。

公孙志之所以最后选择和李豹之扬镳,带着本来,想让自己改回公孙姓是小,想让自己儿改回姓氏是大。

“伯爷,我是个人,自认为教不好孩,我娃儿脑可以的,我也怕留在我边被我给耽搁了,所以,请伯爷受累,帮我调教。

公孙志在这里,给伯爷磕了!”

说完,

公孙志再度跪伏下来,连磕三个

这其实,就是托孤的意思了。

自古以来,托孤,都是大事,因为你得求人家帮你的血脉行延续,你欠人家的,是天大的恩德,三个响,理所应当。

野人王曾对郑伯爷说过,因为郑伯爷只习惯于朝上看,所以觉那些蝇营狗苟的事儿,很少。

这是因为郑伯爷上,真正能郑伯爷法的,也就南北二侯加燕皇等少数几个人。

任何地方,人少,他自然就清静。

但若是往下看,看着自己下的盘错节,就如同像是看蚂蚁在泥土里打一样,密密麻麻,九转十八弯,别有天。

公孙志托孤,并不是因为他今日要率兵去冲城。

事实上,以公孙志的武力,再加上他边必然会拼死保护他的亲卫,除非运气特别差或者打死都不退下来,否则,想战死在今日,也难的。

他托孤,其实也是给质

一如那些小国会主动地将国内的世四大国国都一样,就是让他们为人质。

这也是表明了一个态度,就是我跟你混了,我儿就留你边了!

郑伯爷帮靖南王养儿,自此之后,郑伯爷就被世人看成坐在靖南王这条船上的人,是怎么洗都洗不净了。

公孙志此举,也是一样。

托孤之谊,无论是他这个当爹的,还是其边的这个少年公孙寁,都不是说断就能断的。

外加公孙志本就分离了李豹一脉,本就名声不好,若是再脱离平野伯一脉,无论是官场还是军队里,都很难再混下去了。

热门小说推荐

最近更新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