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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疑虑(2/2)

虽然照大魏律例并不能随意打杀仆,但只要不真的把人打死,又或是无人状告,所谓民不举官不究,官府一般是不会的。

她缓缓:“我听你们阿爷曾经说过,这季氏原本只是你们大生母边的一个二等婢女,并不怎么受到重用。她十八岁那年,主家开恩给她恢复了良籍嫁人去了。后来,你们大生母生你们大难产血崩,不久便撒手人寰,你们大嗷嗷待哺,你们阿爷那时又不在延陵,几个还未经过人事的婢被吓得六神无主,不知如何是好。陆氏宗族的长辈见状,也不能坐视不,便发了告示替你们大征寻娘。好巧不巧,季氏这时带着才五个月大的女儿找上门来,说王娘是她的旧主,对她有重恩,她愿意无偿照顾你们大。陆家宗族的长辈听闻此言,几乎是立刻就应下了,之后季氏便成了你们大的贴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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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因为有了卖契,仆人才会对主人忠心耿耿。

陆元英也喃喃:“放弃了自己的人生只为了给旧主报恩,还不惜同家人翻脸,这样的人若不是极度无私,那就是图谋甚大。”

只是不知宁娘是怎么想的,毕竟在她心中,季氏大约等同于她的母亲,她是否能看季氏的别有用心?还是就此相信了季氏的话,从此同她们疏离了呢?

“她嫁人后不好好伺候夫君,照顾孩,居然带着才五个月大的女儿来无偿照顾旧主的孩?她真是为了报恩?会有人这般无私?”陆元不肯相信。

自古以来,为为婢都必须要签署卖契,有了卖契,就等于住了一个人的命。

毕竟签了卖契,就相当于自愿放弃了人格和自由,成为了主人的私有财产,无论婚还是生死,都全凭主人发落。就算跑了,主人也可以告到官府将人给抓回来。而私逃的后果,亦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

这是目前最难办的事情。

“可以问大要呀!您就说既然已经回了家,为了您方便理后宅,要将所有下人的契归拢到一起,大那般明事理,也不会不给的。”陆元急切地着主意。

因为……

这一也正是朱氏最最担心的。

可无论是哪一,季氏母女若真有心要使坏,于她们而言,还真是一件棘手的麻烦事儿。

方才宁娘的态度,她实在看不太来。

没有契,也就没有拿季氏母女的资本。

可若是没有契在手,又谈何主仆?谈何忠心呢?

陆元英却不甚乐观,“我怎么觉着,大手中也未必会有季氏母女的契呢?”

娘,虽急了些,但只要人不蠢,就可以慢慢教。

“阿娘动不得啊,别说季氏对你大有养育之恩,不能发卖给人话柄,就算真给她们安上了不可饶恕的罪名,阿娘连她们的契都没有,又怎么发卖她们?”朱氏有些疼地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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