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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2/3)

同学赠送的礼,老妈是从不容许我接受的。因为对于礼老妈有她自己的见解,她认为中国人最讲究礼尚往来,她说我们不能只求不讲的人,那样人会让人瞧不起。如果有人送给我们礼我们理当回赠,只有如此才不会在人情和礼节上有亏欠。但是我们家的条件不允许我回赠礼给同学,因为我们只有活命的钱,并没有从事社活动的钱。(老妈把同学相互赠送礼的行为称为社活动,而我则对老妈的这说法表示了异议。我说我们都还是学生,我们还没有走向社会,我认为同学之间相互赠送礼的行为不能称为是社活动。然而老妈的回答却是有人的地方就有社会,学校里有人,而且有很多人,所以学校也是社会!)因为不能回赠礼,所以老妈便不容许我接受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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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老爸和老妈离婚以后,我仅仅从同学那里接受过两样礼:一样是侦探送给我的小瓷偶,还有一样就是土匪送给我的木。只是土匪送给我的木被我藏了起来,没让老妈看见。但是侦探送给我的那个小瓷偶我却把它大摇大摆地摆在了我的书桌上。我之所以敢把侦探送我的礼明目张胆地摆老妈的视线里,是因为我觉得我有一些可以用来说服老妈留下它的理由。

话说老妈发现那个小瓷偶以后足足盘问了我好几天,我不知费了多少才总算保住了它。我说是同学去北京夏令营回来后送给我的,又说他是班,他送给我这个瓷偶的目的是为提醒我上数学课的时候不要再像以前一样老是睡觉。我还说,自从有了这个瓷偶,我上数学课的时候就再没睡过觉了。老妈听了我的解释又结合我数学成绩的确有了步的事实后似乎也认为瓷偶有它存在的意义,所以也就没再说什么了。我想老妈之所以决定放那个瓷偶一,一是因为她觉得那东西的价值还不足以让她大动戈,二是因为它多多少少起到了一督促我好好学习的功效,三是那几天她恰好没什么神,所以也就不了了之了。

我自己。

其次尽蚕豆了偷窃这样的事,我还是忍不住希望他能有机会改正错误,并且希望他还能够继续我和棉糖的好朋友!我不想轻易地放弃跟蚕豆的友谊,因为这友谊是我们从小到大一一滴积累起来的,不是说放弃就能放弃的。我、棉糖还有蚕豆,我们三个曾经一起对着蜻蜓的尸发过誓,要一辈友好下去,那蜻蜓的尸至今还在我床底下的鞋盒里珍藏着。

有了一个成功收下礼的案例,我还是没有勇气拿土匪的礼去冒险,我不敢奢望土匪送给我的木会有和那个瓷偶一样的好运气。因为那个木实在太不平常了,像那样的木在我们中国的商店里本看不见,完全是异国风格,看上去非常的特别和致。如此特别和致的

话说那蜻蜓的尸本来可以有一个更面的安之所——就是土匪送给我的那个致的木。那个木别提多好看了:淡棕的漆光闪亮,有一个能掀开的盖,盖上镶有致的象牙的雕刻图案,图案是有翅膀会飞的天使。盒还有四个可的小屉,屉上还有十分巧的铜拉手。那个盒恐怕是我长到这么大见过的最漂亮致的盒了,我喜得简直没法形容。只不过那么漂亮的盒我却不能用它来珍藏我的那些宝贝,因为我实在不敢把它拿回家里,我怕万一被老妈发现了它就会壮烈牺牲。

首先我打心底里不愿承认蚕豆偷土匪的钱包只是为了买一手机,我宁愿相信他偷钱是为了给他妈看病,或是为了给他爸租一个好一的摊位。就算他不争气了小偷,我仍然希望这个小偷的心里还装着别人,尽这个别人是他的亲人,但起码他心里不是只有他自己。小偷已经够让人郁闷的了,心里只有自己的小偷就更让人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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